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征集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18:00止
一、大赛主题
创意改变生活 文化提升品位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珠海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香港设计总会、澳门设计师协会、广东省博物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文创联盟
协办单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产业基金、广东省景区行业协会、二元桥(中国)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单位:广东天融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体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
三、举办时间
2019年12月-2020年4月
四、举办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
五、参赛对象
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从事文化和旅游服务领域或者相关行业的公共文化机构、专业艺术院团、高等院校、文化旅游类企业、文化旅游类社会组织、其它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设立的政府部门、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合法设立的非法人组织;中国内地及港澳地区公民;或上述主体之间组成的团队。
六、征集方向
(1)文化旅游类创意产品设计
依托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港澳地区的城市IP、文化内涵、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以及城市知名旅游景点、标志性建筑、旅游产品等旅游资源进行创造性开发和运用。
设计作品要求:设计具有“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收藏性”“独特性”“环保性”“时尚性”的产品。
作品呈现形式:1. 产品实物类(纪念品、工艺品、名优特产类等);2. 平面设计类(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2)文博创意产品设计
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各级文化文物单位的文化资源、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资源、南粤古驿道历史资源,以文创视野的角度深入挖掘文化文物资源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激发文博的创意创新转化,促进文化文物资源焕发活力。
设计作品要求: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内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等各级文化文物单位馆藏的文化资源及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为载体,将区域内地方文化具象化,开发并设计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
作品呈现形式:1. 产品实物类;2. 平面设计(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3)非遗创意产品设计
充分利用和挖掘粤港澳大湾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及海上丝绸之路资源,以文创设计为媒促进“文化与生活”、“传统与当代”的有机融合,推动非遗的传承与产品的创新。
设计作品要求:以粤港澳大湾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基础,坚持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非遗元素与生活用品的广泛融合,注重传统工艺的创新发展,以“非遗+文化创意”让非遗产品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作品呈现形式:1. 产品实物类;2. 平面设计(可衍生或转化为产品)。
七、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单位、团队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参赛。 参赛者须按要求真实完整的填写参赛作品申报表,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申报不成功或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作品既可以是实物作品,也可以是设计方案;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作品。参赛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和征集方向,突出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化和旅游元素,彰显深厚的文化内涵、应贴近生活、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扬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等内容。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对外公开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已参加过各类评审、其他竞赛或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赛。凡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它与设计方案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除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申报时特别注明要求退还的实物作品外概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需退还的实物作品若入围获奖,大赛组委会将在大赛作品成果展结束后于2020年5月30日前进行退还。需退还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参赛者申报时所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退还,如上述联系方式和信息有误致无法退还的,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予以免费保留60天,并由参赛者在此期间自行前来领取或另行约定邮寄退还;逾期未领取或未约定另行邮寄退还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实物作品, 并同意授权大赛组委会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大赛组委会免责。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遵守大赛相关规定。
八、征集时间及途径
1、征集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18:00止
2、大赛统一采用官方网站(www.GBAwcsjds.com)注册报名。申报表下载填写并打印后盖章(单位)或签字(团队、个人),扫描转为PDF格式,与报名参赛作品(含作品图片)资料及信息按要求以电子文档格式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上传提交。
所有入围作品大赛组委会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决赛入围通知书》和相关要求至参赛申报表提供的电子邮箱,参赛者在收到《决赛入围通知书》后均须寄送参赛作品实物(或模型)至大赛组委会,用于大赛作品成果展。
九、提交形式及格式
平面设计作品电子文档提交:参赛作品申报表文件格式为PDF;设计稿相关文件格JPG,色彩模式CMYK,规格A3( 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M。
实物作品电子文档提交:参赛作品申报表文件格式为PDF;实物作品图片要求多角度、有参照物、能体现作品原貌,并标注作品尺寸(长X宽X高cm),图片电子文件统一为JPG格式, 色彩模式CMYK,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5M,图片数量不少于5张,不超过8张。
组合作品中,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
参赛作品原作或模型需自制实木材质的外包装箱,要求坚固,不易损坏,便于搬运,贴统一标签(参赛作品申报表)。
十、大赛流程
十一、奖项设置
十二、大赛相关注意事项
1. 大赛将全程引入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及法律顾问单位为大赛作品及项目对接提供服务。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发行、成果展览、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摄制、翻译、汇编、宣传、推广、推介、评选等权利,且不需支付报酬。
2. 如有需要,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奖项设置。
3. 大赛组委会将会对参赛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建议参赛者在获奖作品公开展示前,进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如参赛者未在公开展示前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申请,造成专利新颖性丧失,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详情可免费咨询大赛组委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咨询电话:0756-2316632),办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登记费用自理。
4. 参赛作品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商业化开发使用等具体事宜可另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
5.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大赛将全程引入专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及法律顾问单位为大赛作品及项目对接提供服务。大赛组委会享有对参赛作品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发行、成果展览、表演、信息网络传播、摄制、翻译、汇编、宣传、推广、推介、评选等权利,且不需支付报酬。
如有需要,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会对参赛获奖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建议参赛者在获奖作品公开展示前,进行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如参赛者未在公开展示前进行知识产权登记申请,造成专利新颖性丧失,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详情可免费咨询大赛组委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咨询电话:0756-2316632),办理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登记费用自理。
参赛作品的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登记、商业化开发使用等具体事宜可另行与相关方签订协议。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三、设计资源参考
文化旅游类参考资源:https://www.gbawcsjds.com/h-col-134.html
文博参考资源:https://www.gbawcsjds.com/h-col-135.html
非遗参考资源:https://www.gbawcsjds.com/h-col-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