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活动名称:2016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4月30日
为充分利用好公益广告这一载体,发挥其形象化、可视性、传播快等特点,进一步宣传税收改革发展的成效和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的成果,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优秀税收公益广告,欢迎积极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税收公益广告作品,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税务部门与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税收公益广告作品。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4月30日
三、征集主题
以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主题,展示改革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纳税服务、转变征管方式、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以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宣传税收规范化建设、办税便利化改革、国地税常态化服务合作、促进诚信纳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二)转变征收管理方式。阐释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税务稽查改革、电子发票推行、税收信息系统建设、税收大数据应用等内容,体现税收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深度参与国际合作。积极倡导树立大国税务理念,围绕增强中国在国际税收舞台上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不断加强国际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等内容开展宣传。
(四)充分展示税务风貌。介绍提升税务干部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展现廉洁、务实、高效的现代化税务干部队伍精神风貌。
(五)构建税收共治格局。介绍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开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健全税收司法保障、加强税法普及教育等内容,构建良好的税收共治格局。
四、作品形式
本次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包括电视类公益广告和广播类公益广告两种形式。作品时长分别为15秒、30秒、45秒或1分钟。
电视类公益广告技术标准:1.高清。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8M/秒,格式以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2.动画。需转换为相应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视频格式(高清标准参照第一条)。请勿提交flv等动画格式。
广播类公益广告技术标准: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22.05khz,格式应以MP3、WMA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
五、报送方式
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人员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组委会进行报名,同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税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
报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全国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邮编:100024
组委会邮箱:ssgygg2016@163.com
联系人(收件人):和群坡,刘林清
联系电话:13801318145,18500298052。
活动组委会联系电话:010-6578323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徐旭,联系电话:010-86098540,传真:010-86093924。
国家税务总局联系人:杨军,联系电话:010-63417255,传真:010-63417255。
媒体支持:ps.webxun.com
六、网络投票方式
本次全国税收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将设网络投票环节,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至30日。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参与投票。
(一)网站投票
登陆中国税网(www.ctaxnews.com.cn)进行投票。
(二)微博投票
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人民微博、新华微博搜索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微博参与投票。
(三)微信投票
搜索微信号“chinatax008”或点击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右下角税务微博微信栏目扫描二维码,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
七、奖项设置
广播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万元;二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5000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2000元;优秀作品9个,扶持资金1000元。
电视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0万元;二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5万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2万元;优秀作品9个,扶持资金2000元。
优秀组织机构:一类1个,扶持资金5万元;二类2个,扶持资金3万元;三类3个,扶持资金1万元。
八、展播安排
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络平台、税务系统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办税服务厅集中展播,并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国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
除非特别申明,送选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征集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九、相关要求
设计制作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公益广告,要紧扣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密切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贴近大众审美情趣,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
(一)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二)公益广告创作要善于从基层一线以及纳税人身边选取题材,情景交融地展示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使受众爱听爱看。
(三)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可将各地民族、文化和地方特色融入到广告中来,可选取实景、动漫、乐曲等多种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易于被不同受众群体接受和喜好。
(四)公益广告创作中可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表现形式吸引人、打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