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海报

2020-04-14 17:26:00    < >

征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海报
征集时间
至4月30日止

为配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国安办面向全区各界征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海报。现将此次宣传海报征集活动的设计主题、征集要求、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等内容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海报。
二、征集时间
本启事发布之日起
至4月30日止

三、设计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坚强保障。
四、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国安办
五、作品用途
选定作品将用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5幅优秀作品,并为创作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张贴海报将从这5幅作品中选出,创作者还将按规定获得奖励。
七、设计要求
宣传海报应突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内蒙古民族特色元素,构思主题明确、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作品提交的效果图为A3纸的尺寸,同时提高JPG格式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国安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weiqiang1986@qq.com
咨询电话:0471—4827927
评选出的5幅优秀作品,其创作者须向主办单位提供获奖作品的源文件。
八、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出5幅优秀作品。
九、版权说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提交作品的参评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说明:
(一)原创声明。参评作品是参评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若参赛作品设计侵权纠纷,由参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评选出的5幅优秀作品,其创作权归主办方所有,须与主办方签订《参评作品知识产权转让书》
(三)参评者提交作品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四)参评者应同意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其参评作品进行修改及借鉴,形成最终正式使用的宣传海报。
(五)主办方对本启示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海报征集活动。
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仅作媒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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