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之都·美丽重庆”原创歌曲征集

2016-07-05 10:10:00    < >

大赛名称:“山水之都·美丽重庆”原创歌曲征集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1日
“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大会暨2016重庆香山旅游峰会”定于今年9月18日—22日在我市召开,为切实做好“峰会”的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喜迎旅游峰会、唱响山水重庆”的浓厚氛围,更好地展示重庆城市形象,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关注参与,进一步增强重庆旅游的吸引力,重庆市文化委、重庆市旅游局、重庆市文联等单位,从即日起面向全国开展“山水之都·美丽重庆”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作品主题
山水之都、美丽重庆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重庆市旅游局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音乐家协会
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
重庆华龙网集团有限公司
(三)媒体支持。
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
http://ps.webxun.com
三、征集评审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2016年6月上旬至7月31日;8月上旬进行初评和网上投票;8月中旬进行作品终评。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创作,未经公开发表、播映,未曾获得市级以上等次奖的作品。
(二)作品应重点围绕“山水重庆”、“温泉之都”、“长江三峡”、“世外桃源渝东南”、“火锅之都”、“桥梁之都”、“巴渝古都”、“不夜之城”、“渝西走廊”等选题创作。
(三)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五、奖项设置
(一)特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二)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三)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四)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
(五)入围奖10名,奖金各500元。
依据作品质量,特等奖可以空缺。获奖歌曲词曲按4:6分配,奖励补贴均为税前,若因奖金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六、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遴选出20件作品在华龙网上进行网上投票,根据网上投票得票情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作品获奖等次。
七、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
由作者直接向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提交申报材料,每位作者可申报作品1—2首。
(二)申报材料。
1.规范的作品曲谱纸质件一式10份(A4纸,五线谱简谱均可,乐谱上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标记)。
2.作品曲谱电子版(标注作者姓名)。
3.作品音频小样(可同时提交作品视频)。
4.《“山水之都·美丽重庆”原创歌曲征集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1)1份。
5.经作者签名的《作品授权书》(详见附件2)1份。
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主办单位不退还所交资料且不承担因作品落选等的任何补偿责任。相关表格可在华龙网(
www.cqnews.net
)、重庆艺术创作网(
www.cqart.org
)下载。
(三)资料递交时间。
自作品征集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18:00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1. 报送地址:重庆市艺术创作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2号)
2.联系人:李卫东
3.联系电话:023—63835229、13708345005
4.邮政编码:400013
5. E—mail:ccqacc@sina.com
八、著作权归属
(一)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为本人原创,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应征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若应征作品侵犯他人上述权益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作者同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提交的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加工并使用于其他晚会演出、出版音像制品及通过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传播。
(三)主办单位对包括征集启事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1. “山水之都美丽重庆”原创歌曲征集评选申报表.doc
2. 作品授权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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