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花奖”2016中国·昆山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大赛
大赛名称:“琼花奖”2016中国·昆山第四届法治微电影大赛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
大赛背景
昆山市司法局自2013年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三届法治微电影创作大赛。从微剧本创作到微电影拍摄,精心策划每个环节,让每一届微电影大赛都成为一次独特的法治之旅,已然成为全国法治微电影的领跑者。今年,昆山的法治微电影将继续它的第四次启程,翻出崭新的一页。作为第七届法治文化艺术节里的活动内容之一,本届法治微电影大赛一改以往微电影定制模式,内容更广泛,形式更开放,门槛进一步降低,吸引更多优秀作品参赛。
大赛概况
指导单位: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支持单位:昆山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昆山市法宣办、法制网、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昆山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昆山市文联、昆山市摄影家协会、昆山市尚法文化传播研创中心、昆山市邦和司法社会工作事务所
承办单位:昆山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昆山阿拉丁机构(昆山微电影工作室)、尚法微影俱乐部、昆山网友俱乐部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5日-9月30日
活动主题:尚法致远
活动官网:法制网、尚法网
官方微博:尚法昆山、法制网(新浪)
官方微信:尚法昆山
大赛会歌:《法影星光》
媒体支持:法制日报、法制网、新华日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网、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江苏法制报、昆山视窗、昆山论坛等相关媒体,以及相关微博、微信。
大赛评审:(暂定)由中国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法制网等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
活动流程
奖项设置及评选规则
注:最高奖项税费自理,其他奖项没有税费
评选规则
本次大赛将邀请上海电影学院等院校影视、法律方面的专家,对电影内容、拍摄制作、创意性、整体性等角度对征集到的影片进行评选。
•主题性
符合本次大赛“尚法致远”这一主题,内容积极健康,价值观导向良好,剧情有趣,内容鲜明,具有一定的思想性、逻辑性,或较强的说服力与感染力。
•技术性
视觉:画面音质流畅,场景镜头衔接顺畅,布局精心合理,富有美感。
剪辑:剧情精炼不冗长,不短缺。字幕清晰,与声音搭配得当。
配乐:能够渲染表现微电影的主题,升华内容。给人以想象的空间。
•创意性
内容不拘一格,独到深刻。
制作匠心独运,撼动人心。
•整体性
整部影片风格统一,故事情节连贯顺畅,紧扣主题,价值观导向良好,具有普法效果,影片充满正能量,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与别具一格的视听享受。
参赛规则
微电影作品征集(6月15日-8月31日)
拍摄团队根据大赛主题,自行准备拍摄脚本、微电影创作。作品符合大赛要求,在征集时间内投稿即可。可以是早些制作好的微电影作品,但未参与过昆山的法治微电影大赛,具体要求如下:
作品要求
1.
法治微电影拍摄题材由拍摄团队而定,并符合大赛主题要求。
2. 拍摄团队开拍或交片前,需将故事脚本交与主办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作品。
3.
拍摄工具:可以是手机、iPad、摄像机等拍摄工具
4.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如发现创作时间早于2015年1月1日,将取消参赛资格。
5.
已参与过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的作品不能再次参赛;
6.
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在网络渠道发布的作品不能参赛(故意通过改变微电影名称参赛的,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参赛资格);
7.
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微电影大赛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
8.
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即拥有作品的版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9.
参选作品要求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
10. 每部参赛作品时长为15分钟以内;
11.
参赛作品须制作海报,海报中应包含作品名称、创作团队及演职人员等详细信息,格式为JPG,尺寸为竖版国际标准纸张A3规格。(选手提交作品海报的同时请一并提交海报源文件,源文件格式为PSD格式)
12.
根据格式要求创作参选作品。(分辨率不低于720×576,视频格式为MPEG,获奖作品将被另行通知提交作品的高清版本。)
13.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及改版,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作品作进一步修改。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播出的权利。
14.高清格式要求说明:
凡是获奖作品,需要提供高清版本,要求如下:
1080p
1920×1080 67.5kHz 全高清(Full HDTV)
片源格式要求:MPGMPEGAVIMP4
(推荐MPG、AVI、MOV、MP4)
15.请将参赛作品、参赛表格、作品海报于2016年8月31日以前,发至
2560546973@qq.com
邮箱。
凡参选者必须遵循活动的一切规章制度,有责任与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各项目环节,宣传推广等;
所有参选影片作品,必须为参选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才能参选;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参选作品必须由参选者本人或团体原创,参选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
16.官网:
http://www.ksfxzx.cn/2016/view.php?id=4489&tp=1
媒体支持:
ps.web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