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影视剧本征集

2016-07-23 09:51:00    < >

活动名称:2016年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影视剧本征集
截稿日期:2016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加强我省文艺精品创作,打造我省影视精品,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影视剧本。
一、组织机构
2016年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影视剧本征集活动由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指导,福建省文联举办,福建省电视艺术家、福建省电影家协会承办。征集工作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媒体支持:
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
二、作品征集条件和要求
(一)征集范围
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影视剧本面向社会征集,以展示福建特色、福建风格、福建气派的作品优先。
(二)征集主题和体裁
1.主要征集表现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表现福建重大革命历史事件、人物,表现福建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的作品,以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海峡题材、海丝题材为重点,突出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红色革命和红色文化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主旋律。
2.征集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微视频(含微电影、微电视剧)的剧本,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三)征集要求
1.鼓励和欢迎思想性、艺术性、大众性、市场竞争性相结合的精品,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的优秀作品。
2.参评剧本应是未参加过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影视剧本征集活动或全国及其他省(市、区)类似征集活动的原创作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或在著作权方面有缺陷的入选剧本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入选资格,作者本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3.应征剧本须为完整剧本。
4.应征剧本请按要求排版:标题采用黑体二号字,小标题采用楷体三号字(加粗),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个人信息。
5. 应征剧本须附有2000字左右的故事梗概。
6.参评作者须完整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可从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官网(
http://www.fjtvaa.com/
)、福建文艺网(
http://www.fjwyw.com/
)或百花文艺网(
http://bhwyw.fjnet.cn/
)下载。
7.将应征剧本、剧本梗概、《征集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寄至征集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jdsysjxh@126.com,并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
作品名称+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作者姓名
”。
三、奖励措施
剧本征集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6年10月31日。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对应征剧本进行遴选、初评、终评。凡入围项目库的剧本,将通过福建文艺网、百花文艺网等向社会公布。
1.凡入围项目库的剧本,由作者梳理剧本梗概、并挑选优秀章节结集发表,并在相关网站推广。
2.适时举办剧本推介活动,邀请相关影视公司对接挑选剧本,搭建剧本投拍平台。
3.根据征集到的作品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专家特别推荐作品资助5万元;入库作品资助1万元。
4.对资助作品颁发证书。
5.资助的作品在全国性文艺评选活动中获奖,或在国内外文艺创作和播映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者,将根据《福建省影视精品创作生产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四、相关要求
1.资助的作品,主办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
2.资助的作品若有影视公司意愿购买,须得到项目库书面许可,方可签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电视艺术家协会福建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办公室;联系人:林姗;联系电话:(0591)83701790;邮政编码:350025;邮箱:
fjdsysjxh@126.com

附件 
《征集作品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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