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文化题材大型电视连续剧剧本大纲征集

2016-12-12 10:13:00    < >

名称:福建省海洋文化题材大型电视连续剧剧本大纲征集
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2月28日
征集范围:全国
为加强文艺精品创作,福建省文联现面向社会征集弘扬海洋文化、体现“海丝”文化、体现福建精神的电视连续剧剧本。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内容
要求剧本以福建省海洋文化为主要表现对象,将福建沿海的发展历史、杰出人物、海丝故事、华侨华人闯南洋等发生的故事、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的重大事件反映在电视连续剧中。
剧本要将福州三坊七巷文化融汇进去,同时展现福州上、下杭的历史风貌,并讲述“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城市泉州的海洋历史文化、经济交往。该剧本题材内容要求具有丰富性,可以兼融海丝文化、三坊七巷文化、船政文化、闽南文化、妈祖文化、客家文化等,可以讲述下南洋的故事,也可以讲述海上丝绸之路与阿拉伯等众多贸易往来国家的交往故事,进而展示人类文明的互鉴互交,共同繁盛的社会历史景象。
 
二、 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
 
三、 征集要求
1. 应征剧本大纲必须是反映福建海洋文化的题材。鼓励和欢迎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结合的精品,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的优秀作品。
2.应征剧本大纲应是未参加过其他影视剧本征集活动或全国及其他省(市、区)类似征集活动的原创作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改编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或在著作权方面有缺陷的入围剧本大纲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入围资格,作者本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3.应征剧本须提交至少1万字左右的全剧故事梗概,并附至少10集较为完整的分集大纲。
4.参评作者须完整填写《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5.将应征剧本梗概、分集大纲、《征集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寄至征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jdsysjxh@126.com,并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
6.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联系人:林姗;联系电话:(0591)83701790;邮政编码:350025;邮箱:fjdsysjxh@126.com。
 
四、 评选相关说明
2017年3月下旬,主办单位组织全国著名影视专家评审出若干部优秀剧本大纲,给予每部稿酬5万元,买断剧本大纲版权。
评选出的优秀剧本大纲,将通过百花文艺网、福建文艺网等向社会公布。
 
附件 
《征集作品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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