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名称: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2月1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示精神,深入挖掘新疆地域文化资源,充分展示新疆旅游纪念品的创意设计,促进新疆旅游纪念品的升级与创新,推动新疆旅游纪念品产业发展,自治区旅游局决定举办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地州市旅游局、新疆旅游商品研发中心。
承办单位: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
媒体支持: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
ps.webxun.com
官网:
http://zw.xinjiangtour.gov.cn/info/1288/49821.htm
三、时间安排
1.作品报名征集:2017年1月7日—2月17日。
2.网络评选:2017年2月18日—2月22日。
3.网络结果公示:2017年2月23日。
4.专家现场评选及统计:2017年2月24日—2月26日。
5.评选结果公布:2017年2月28日左右。
四、征集对象
1.国内外旅游纪念品企业创意设计专业人员。
2.国内外创意设计机构的创意设计专业人员。
3.国内外院校创意设计专业老师、学生。
4.对设计和创意有兴趣和热情的各界社会人士。
5.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须知事项
1.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此前参加过同类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2.评选活动结束后,报名参加创意类设计作品评选的效果图和实物类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将不予退还。参赛的实物类作品在大赛展示活动后,退还参赛者。
3.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参赛作品应无条件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及相关的宣传推荐活动。
4.本次大赛网络投票阶段如涉及第三方侵权产生的纠纷(仿造、冒用他人所参赛的原创作品),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及作品邮寄来回运费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公益性宣传权利,无需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
7.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
8.凡申报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各项规定。
9.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二)参赛报送材料要求
1.实物类作品是能够体现新疆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的创意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包括礼品、工艺品、日用品等特色旅游纪念品,此类作品必须是原创旅游纪念品。
参赛作品需提交实物和可供宣传使用的电子版照片,采用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产品文字说明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特点、产品定位、使用方法、材质规格、参考市场价位等,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2.设计类作品是能够体现新疆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以平面插画、创意图形、标志设计、文化旅游、商品广告外包装等表现形式进行创意设计。
设计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及设计思路和说明,报送的效果图用A4纸彩色打印。所有报送的设计稿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采用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式RGB。
六、奖项设置
(一)实物类
1.金奖1名,奖金30000元;
2.银奖2名,奖金20000元;
3.铜奖3名,奖金10000元;
4.优秀奖30名,奖金2000元。
(二)设计类
1.金奖1名,奖金15000元;
2.银奖2名,奖金10000元;
3.铜奖3名,奖金5000元;
4.优秀奖30名,奖金1000元。
(以上所有奖项涉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应缴税款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李丽
0991-8805088、13999876017(咨询)
牛兴
0991-8805022、13899979099(投稿)
参赛作品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257号新疆大晨
报股份公司办公室三楼313室
邮编:830002
电子版投稿邮箱:596520196@qq.com
附件1.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活动方案.doc
附件2.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