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征集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
名称:
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 · 呼和浩特)相关活动征集
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6月底
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 · 呼和浩特)主题语、吉祥物、LOGO(标识)征集启事
由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将于2017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为了体现本届电影节的地域特色、电影特色和时代特色,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刊发启事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
二、征集项目
(一)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语(宣传口号)。
(二)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吉祥物形象设计。
(三)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LOGO(标识)设计。
三、征集要求
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要融入呼和浩特市城市元素、电影元素和时代元素,突出中国电影的艺术魅力,彰显呼和浩特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人文精神,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一)主题语:语言凝练简洁,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原则上由一句话构成。
(二)吉祥物:创意新颖,生动可爱,具有亲和力和代表性,具备商业开发价值。
(三)LOGO(标识):内涵丰富,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
(四)注意事项:应征作品必须原创,设计方案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另外,本次征集活动的获奖作品视为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执委会所有,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作者只享有获取奖金的权利,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执委会所有。
四、评选办法
(一)2017年3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二)2017年4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本届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
五、奖励办法
电影节主题语、吉祥物和LOGO(标识)各设:
(一)一等奖1个,奖金20000元。
(二)二等奖2个,每个奖金10000元。
(三)三等奖3个,每个奖金5000元。
(四)纪念奖20个,每个奖金1000元。
电影节执委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一、二等奖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届金鸡百花电影节颁奖晚会。
六、投稿方式
(一)信函邮寄投稿:一式两份,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
投稿地址: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呼和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会议中心316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 系 人:珅 玥 杨 波
联系电话:0471—4608082、4608083
18548180922、13500614011
(二) 电子邮箱投稿:jjbhdyjzwhbgs26@163.com
(三) 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提交时请注明“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语征集”、“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吉祥物征集”、“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LOGO(标识)征集”字样,其中吉祥物和LOGO(标识)需附创意文字说明。
2、应征吉祥物和LOGO(标识)作品须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三份(用A4纸打印)、电子版本一份。
3、应征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电子邮箱,评选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4、应征作品归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执委会所有,不再返还作者。
七、评委会组成
评委会由中国电影家协会、执委会办公室、影评人和市民代表及其他方面人士组成。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执委会办公室,一旦参与即视为认同上述所有条款,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申诉。
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 · 呼和浩特)
群众文化活动征集启事
由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将于2017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为了体现本届电影节的地域特色、电影特色和时代特色,展示首府良好形象,促进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特面向社会征集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一、征集时间
刊发征集启事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
二、征集项目
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三、征集要求
电影节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要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和呼和浩特市各行各业日常工作相结合,讲好内蒙古故事,融入呼和浩特市城市元素、电影元素和时代元素,突出中国电影的艺术魅力,体现呼和浩特市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自然地理禀赋和奋发向上的城市人文精神,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群众参与性。
四、注意事项
(一)电影节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时间:2017年3月至9月。
(二)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
(三)报送项目请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详细活动策划方案以书面形式(注明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一式两份报送至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执委会大型活动部。同时,将活动策划电子版发送至执委会大型活动部邮箱。
(四)活动策划需包含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规模、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组织承办单位等事项。
(五)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滨河北路传媒大厦17楼1701室。
联 系 人:赵 智 侯晓琴
联系电话:0471-6246078 15184702000 13337126275
传 真:0471- 6246039
电子邮箱:dyb6078@163.com
五、活动评选
(一)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执委会大型活动部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活动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本届金鸡百花电影节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二)对入选电影节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的申报者给予1000元奖励;对承办入选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的单位或机构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补贴。
(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执委会办公室,一旦参与即视为认同上述所有条款,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申诉。
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 · 呼和浩特)主题歌曲征集启事
由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将于2017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为了突出本届电影节地域特色和电影特色,特面向社会征集电影节主题歌曲。
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刊发征集启事之日起至2017年6月底
二、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具有深厚的草原文化底蕴和鲜明的草原歌曲风格,突出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力求思想性、艺术性与电影元素完美融合。
(二)应征作品必须是完整歌曲。
(三)应征作品必须是未在国内外以任何形式公开演出、发表,未在其他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的原创歌曲。
三、评选办法
(一)作品评选:2017年7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
(二)公布结果:2017年7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确定本届电影节主题歌曲。
四、奖励办法
(一)电影节主题歌曲1首,奖金5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优秀歌曲10首,每首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邀请获奖者参加本届金鸡百花电影节颁奖晚会。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作品时须提供音频小样CD,同时提交歌词、曲谱(纸质版、电子版或手写稿均可)。
(二)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表》(附后)。
(三)应征作品应以邮寄或电子邮箱发送的方式递交,执委会办公室不接受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公园院内)呼和浩特市音乐家协会,邮政编码:010000。
联 系 人:王 刚 辛 曦
联系电话:0471-6980843 6980839
13947109941 15847785423
传 真:0471-6980841
电子邮箱:hhhtyyj@sina.com
(四)应征作品应密封包装,注明“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17中国·呼和浩特)征歌”字样,并写清投稿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报名表
作品名称
创作时间
有无小样
词
作
者
作者
自然人(身份证号)
曲
作
者
作者
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人
/
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
/
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电话
电话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作品简介(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
六、知识产权
(一)应征作品未在国内外申请知识产权,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演出、发表,未在其他一切音乐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
(二)应征作品须保证为作者本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若涉及侵权,执委会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三)作者同意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均归执委会所有。执委会及其授权者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作者对应征作品及其创意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执委会办公室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或以任何方式进行营利性使用。
七、法律适用与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执委会办公室,一旦参与即视为认同上述所有条款,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申诉。
关于编撰《呼和浩特与中国电影》一书征集相关史料(资料)的启事
由中国文联、中国电影家协会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将于2017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为了体现本届电影节的地域特色、电影特色和时代特色,拟编撰《呼和浩特与中国电影》一书,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与中国电影发展相关的史料(资料)。欢迎国内外电影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踊跃提供相关资料,一经采用支付相应稿酬。
一、征集内容
(一)影视拍摄史料(资料):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与中国电影发展的相关内容,在内蒙古拍摄的影片、纪录片及拍摄场景史料(资料)。
(二)电影人物史料(资料):包括内蒙古籍、外省籍曾经在内蒙古有影视工作经历的影视工作者史料(资料),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工作简历等。
(三)其他方面史料(资料):各种影视文字、图片史料(资料)和实物史料(资料)。
二、征集要求
提供的史料(资料)要求真实可靠,清晰明了。提供者在提供照片和其他实物时,须附简要文字说明。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启事刊发之日起至2017年4月20日(以寄送地邮戳为准)。
四、征集方式
通过信函邮寄,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办公室(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公园院内市文联二楼),信封上标注《呼和浩特与中国电影》史料(资料)征集,也可直接送至呼和浩特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00
联系 人:王奋勇 魏爱萍 李 莉 范漪洁
联系电话:0471-6980843 6980840
13191421892 15754984532 13238427180
传真:0471-6980841
电子邮箱:hsdydsjxh@163.com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执委会办公室,一旦参与即视为认同上述所有条款,采用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