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大赛名称: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报名截止日期: 2017年5月29日
具体报名细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下文里有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函政〔2017〕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目的
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以“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动员全社会主动支持、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时间: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的预赛。
决赛时间:2017年6月8日(星期四)-10日(星期六)。
决赛地点:广州市。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gdsc.cn/qgkpjj2017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教育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各直辖市、决赛所在地广州市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推荐8名选手参加决赛,武警部队推荐4名选手参加决赛。各代表队原则上安排1名领队,建议观摩人员不超过8名。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参加决赛(各不超过6名)。
(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或兼职科普讲解人员。同时,欢迎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参赛,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费自理,不需交纳参赛费用。专家聘请、参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5月29日(星期一)前完成报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杨玉娟、于力、罗婉艺
电 话:020-39348107、39348014、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5813316776、13926062513、13660677212
邮
箱:gzkplm@163.com
会务QQ群:455942094
附件:
1. 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
2. 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报名表
3. 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
科技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
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以“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为主题的“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动员全社会主动支持、积极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
二、组织方式和报名条件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现代教育频道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为便于大赛的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中央、国务院部门、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所属单位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参赛选手只可选择在地方或部门一处报名参赛。已获“全国十佳科普使者”的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组委会将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派代表参赛或观摩比赛。
大赛分为预赛及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中央、国务院部门、中央军委科技委各自负责组织实施,并确定参加决赛的人选。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应在5月29日(星期一)前完成。
决赛分半决赛及总决赛两个部分。
三、决赛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根据“科技强国 创新圆梦”主题自由选择题目讲解。
(一)半决赛。
半决赛分3个组进行,每组的前10名进入总决赛。
半决赛比赛内容为自主命题讲解、随机命题讲解和科技常识问答。自主命题和随机命题讲解主题内容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自主命题环节选手可通过表述设定场景和对象。
自主命题讲解时间为4分钟,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命题进行讲解。讲解时,选手必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丰富舞台效果。
随机命题讲解时间为2分钟,考核选手的随机应变能力和对相关问题的个人见解,候选命题为看图讲解,共20张图片。具体内容由选手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讲解内容必须与图片内容密切相关。该环节主要考核选手的随机反应能力和发散思维。
科技常识问答每题限时10秒,主要考察选手的科技素养与知识水平,比赛时由选手随机从题库(《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回答。
半决赛选手出场时,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为比赛评分内容,视频由选手准备。选手制作视频统一用AVI或MPG格式,画面比例4:3,像素尺寸720×576;提供的PPT(可配有背景音乐)须为WPS、OFFICE
2010等通用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40M,PPT中若插入视频请使用WMV格式。
(二)总决赛。
总决赛比赛由自主命题讲解、科技常识问答和评委问答三个环节组成。进入总决赛的30名选手首先进行自主命题讲解和科技常识问答,随后进行评委问答。
自主命题讲解时间为4分钟,由选手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命题进行讲解,可通过表述设定场景和对象,主题与半决赛不得重复。讲解时,选手必须借助多媒体等多种手段辅助进行讲解,丰富舞台效果。
科技常识问答每题限时10秒,主要考察选手的科技素养与知识水平,比赛时由选手随机从题库(《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抽取两道题目进行回答。
评委问答环节时间为2分钟,就选手的自主命题讲解内容或科学素质进行提问。该环节主要考核选手的随机反应能力,对自主命题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的掌握情况。
总决赛选手出场时,播放20秒自我介绍视频。该环节不作为比赛评分内容,视频由选手准备,可与半决赛视频相同。
四、评审专家推荐及监督
评审专家由大赛组委会从国家科普专家库中抽取确定,总决赛评审专家由组委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担任。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赛成立独立监督组对决赛活动进行监督。
五、日程安排
(一)领队选手会议。
时间:6月8日(星期四)(决赛前一天)
地点:广州市
明确参赛规则、评分标准、比赛办法以及具体安排等;各领队提前自行将选手平均分配成3个小组,选手组别确定后不得改变,选手自行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轮将按抽签顺序号抽取比赛顺序。比赛场地当日9:30-20:00开放,供选手适应场地。
(二)半决赛。
时间:6月9日(星期五)(决赛第一天)
地点:广州市
晋级决赛的选手按抽签顺序,分三个小组参加半决赛,三个小组比赛同时进行。每个小组按得分高低排序产生10名优胜选手,晋级总决赛。
(三)总决赛。
时间:6月10日(星期六)(决赛第二天)
地点:广州市
晋级总决赛的30名选手,按抽签顺序先后进行比赛,确定选手排名及颁发各奖项。
六、
比赛
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半决赛。
1.赛制
半决赛分三组进行比赛,选手配带号码牌上场,依次进行自主命题讲解、随机命题讲解、科技常识问答。每组决出10名选手,三组共产生3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2.评分标准
半决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
自主命题讲解(70分)。评委分别从内容陈述、表达效果、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必须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
① 内容陈述 (3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层次清楚、合乎逻辑。
② 表达效果(30分)
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③ 整体形象(10分)
衣着得体、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协调。
随机命题讲解(30分)。现场有20个图片供选手选择,选手选取图片后,根据图片内容进行讲解。选手可在20秒准备时间后开始计时讲解。内容必须与图片密切相关,并包含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否则不得分。20个主题将于4月10日前在中国科普网、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供选手提前做好准备。专家评委将根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超时则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
①主题立论一致,合乎逻辑;
②内容重点突出,寓意深刻;
③密切联系生活,特色鲜明;
④讲解思路清晰,语言流畅。
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不足3分钟扣2分,超时10秒后讲解中止扣2分。
随机命题讲解限时2分钟,不足1分钟扣2分,超时10秒后讲解中止扣2分。
科技常识问答环节,选手每人随机选取2道科技常识问题(从《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选取)进行回答,由记分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根据答题情况记录选手扣分情况。回答正确不扣分,不回答或回答错误1题扣1分,2题扣2分。
3.评分方式
半决赛阶段,每个小组均有5名专家评委,共同对半决赛环节的自主命题讲解和随机命题讲解进行打分。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最终得分。将选手的自主命题讲解分数、随机命题讲解分数及超时、少时扣分的分数相加,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按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若评委的第二个最高分相同则按第三个最高分高低决定名次,以此类推;若遇评委具体打分均相同,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二)总决赛。
1.赛制
参加总决赛的30名选手佩带号码牌上场比赛,依次进行自主命题讲解、科技常识问答和评委问答。
2.评分标准
总决赛总分100分,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超时由记分员进行扣分记录。
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环节,专家评委从内容陈述、语言表达、整体形象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须与自然科学和技术相关,否则不得分。专家评分总分100分。
① 内容陈述(50分)
科学准确、重点突出;
层次清楚、合乎逻辑。
② 表达效果(30分)
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通俗易懂、深入浅出。
③ 整体形象(20分)
衣着得体、精神饱满;
举止大方、自然协调。
科技常识问答环节,选手每人随机选取2道科技常识问题(从《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选取)进行回答,由记分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根据答题情况记录选手扣分情况。回答正确不扣分,不回答或回答错误1题扣1分,2题扣2分。
自主命题讲解限时4分钟,不足3分钟扣2分,超时10秒后讲解中止扣2分。
科技常识问答每题限时10秒,选手须在10秒内作答,超时回答中止扣1分。
评委问答限时2分钟,超时10秒后回答中止,不扣分。
3.评分方式
总决赛阶段共5名专家评委,对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进行综合打分,并派评委对选手整体表现进行点评。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数为选手自主命题讲解和评委问答环节的得分。科技常识问答扣分情况由记分员记录。打分采用现场打分、亮分和公布成绩的方式,评委不对选手的时间使用情况进行记录,由记分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将专家评委分数、科技常识问答扣分数及超时、少时扣分的分数相加,得出该选手的总分数。若遇选手总分数相同,则计算小分,若小分也相同,则在监督组的监督下抽签决定名次。
(三)决赛监督。
监督组全程监督比赛过程,并对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投诉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七、决赛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总决赛评选出的前10名选手将获得“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及“十佳科普使者”称号,颁发获奖证书。
(二)二等奖。进入总决赛的第11-30名选手共20名将获得“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二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三等奖。半决赛每个小组的第11-25名选手共45名选手将获得“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专项奖。入围总决赛选手可参与最佳形象奖、最佳口才奖和最具人气奖评选,男女各1名。最佳形象奖和最佳口才奖由总决赛现场观众及评委选出,票数多者当选。最具人气奖通过网络投票选出,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25-29日期间统一组织选手上传照片及简介至大赛官方网站(逾期未上传视为自动放弃评选)。网络投票开放时间为6月1日(星期四)早上10:00至6月10日(星期六)中午12:00。
(五)优秀奖。参加决赛的其他选手将获得“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六)优秀组织奖。奖励本次大赛的预赛优秀组织单位,请参选单位于5月29日前提供预赛组织视频(原版及2分钟剪辑版)等相关材料作为参评依据。
八、媒体宣传
拟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科技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华网及南方网等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电视媒体对比赛进行录播。总决赛将于比赛结束一周内在电视台播出。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中国科技报道、南方网、北京科技视频网等网络媒体对赛事进行网络直播或报道。相关视频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北京科技视频网网站上播放。
大赛官方网站:
http://www.gdsc.cn/qgkpjj2017
媒体宣传由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
九、其他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各选手填写《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各领队填写《2017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参加报名。报名应在5月29日前完成。参赛选手请于5月29日前将决赛稿件(PPT)、个人视频介绍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讲解要求。选手讲解时可说明情景设置情况,明确讲解对象。要求配戴耳麦,拿遥控器或激光笔,全程自行操作视频或PPT等播放设备,不得由别人协助。
(三)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住宿费自理,不需交纳参赛费用。决赛阶段专家聘请、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四)会务联系。为方便领队、选手与主办方沟通交流,请自行添加进入大赛会务QQ群,群号为455942094,住宿、用餐、交通等相关会务安排将在群中公布。
本实施方案由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