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2018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初赛阶段:4月至5月中旬(报名阶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做好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湖北“青创工程”,引导、支持、带动更多青年以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团省委、省委农工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决定,共同举办2018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大赛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创业展现新作为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委农工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
承办单位: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团宜昌市委、团十堰市委、团潜江市委、省企业团工委
赞助单位: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青创中心”)。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委员由大赛组委会邀请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相关学科专家学者、知名媒体人士、专业创业培训导师等担任。
三、赛制安排
为塑造“创青春”品牌,根据参赛项目所属行业类别,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大赛共分六个组别,分别为商工组、现代农业组、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国企青年创新组和大学生组赛事。
1.商工组: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实体经济给予重点倾斜。
2.现代农业组: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态观光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相关产业,强调对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3.农村电子商务组:符合国家和我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向,以运用互联网经营涉农产品及涉农服务项目为主,如农产品销售和配送、农技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物流服务等,强调对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4.互联网组: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
5.国企青年组:面向国有企业青年,围绕岗位建功开展“创青春”国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参赛要求通知另发)。
6.大学生组赛事:2018年“创青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生联合会主办,由武汉理工大学承办,相关活动由团省委学校部具体组织(通知另发)。
四、参赛对象
(一)参赛者报名条件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8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在鄂创业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3.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参赛项目须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企业创业项目(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
5.重点鼓励我省各高校毕业2-10年以内的大学毕业生、各创业园区及孵化基地的创业青年、留学归国创业青年、台港澳在鄂创业青年等参加。其中,涉农产业项目重点鼓励大学生村官、返乡创业大中专学生和新型职业农民参加。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内容应为本人原创,提交的相关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不含任何非法内容。
2.参赛选手的创业组织注册经营地在本省范围内,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应是具有现实可行性、能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具有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有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转型所倡导行业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
五、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8年4月至10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赛阶段(4月至5月中旬)
1.各地各单位牵头组织本级创新创业大赛或项目评审,逐级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报名参赛。
2.各地各单位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各市州团委按组别推报不少于20个优秀创业项目(其中,商工类5个、现代农业类5个、农村电子商务类5个、互联网类5个);各高校团委按组别推报不少于7个优秀创业项目(其中,商工类2个、现代农业类2个、农村电子商务类1个、互联网类2个)上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进入省级评审。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办、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人社局、商务局、国资委、扶贫办可向省厅(局)直接推报优质项目,由省厅(局)统一汇总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5月中旬至6月)
大赛评审委员会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按组别分别确定晋级决赛项目。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5月中旬至10月)
大赛组委会在省级评审推选的创业项目基础上,组织各组别决赛。拟定于5月18日-20日,在2018第四届武汉国际电子商务暨“互联网+”产业博览会上举行农村电子商务组决赛;6月,在潜江举行现代农业组决赛;7月,在宜昌举行互联网组决赛;8月,在十堰举行商工组决赛;10月,在武汉举行国企青年创新组决赛暨大赛总决赛颁奖活动。活动产生各组别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六、奖励措施
1.资金奖励
大赛商工组、现代农业组、农村电子商务组、互联网组、国企青年组均分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并对金、银、铜奖分别给予相应等次的资金奖励。
2.配套服务
大赛组委会将积极协调各方资源,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推荐获奖选手办理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邀请风险投资观察团对获奖项目进行风险投资;对于参赛的优秀项目,将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各类创业培训、导师对接辅导、优先推荐在湖北省“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等服务;对有场地需求的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湖北青年企业孵化器,免费获得办公场地及各项孵化服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本届大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服务党政大局、助力青年创新创业的有力手段,是促进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相对固定的人员负责赛事工作,为大赛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大赛按照要求有序进行。
2.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发动,让更多的青年创业者知晓此次大赛,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关注此次大赛。报名阶段,各级团组织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填报规范,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做好汇总报送工作。在进行选拔的同时,要对参赛青年的创业项目进行指导和帮助。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运用全省共青团系统网站、微信、微博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要积极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全民关心青年创业的大环境,促进我省服务青年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请各市州团委于5月10日前,将农村电子商务组参赛项目资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将商工组、现代农业组、互联网组参赛项目资料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组委会接收优秀创业项目自荐参赛。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思汉 刘 欣
联系电话:027-87235255
电子邮箱:
hbsqczx@126.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
邮 编:430071
附件下载:
关于举办2018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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