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
大赛名称:2016年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参赛截止日期:2016年11月30日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央新影集团|中国传媒大学|即墨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中国高校影视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学会高校电视专业委员会|高校创意总部|中央新影集团文化创意产业拓展中心即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即墨市广播电视台|即墨市旅游局承办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团委|中央新影集团微电影发展中心|中传北广(北京)文化传媒产业有限公司联合承办北京格外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持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新浪|搜狐|网易|172校园活动网|中国移动视频基地中青视讯|豆瓣|天涯|猫扑一、日程安排创作比赛部分:剧本征集时间: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剧本评审时间: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作品扶持拍摄时间: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作品参赛部分:作品征集时间: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作品播出评审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颁奖典礼:次年3月签约导演、深度扶植:次年4月起二、大赛主题2016年“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以“穿梭光影,逐梦青春”为行动口号,以“传承”为年度创作主题。鼓励创作团队用微电影的形式,传承几千年中华文化的精髓,在继承中发扬、在传承中发展,让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在新时代结出累累硕果。同时,大赛设立“即墨故事”创作单元,鼓励参赛团队报送表现即墨历史与现实的剧本和作品。“即墨故事”创作单元将提供更大力度的资金扶植与创作指导,力争把即墨丰富的历史与当下通过微电影这一新兴媒体形式表现出来,并广泛传播。大赛分为“剧本”和“作品”参赛两部分,分别设立“剧情、动画、纪实”三个单元,分为报名——初选——终选——创作拍摄——验收——评审——颁奖典礼几个阶段。大赛组委会将从参赛剧本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进行扶持拍摄,还将与各大电影节合作,设立相应入围奖项,全方位发现、扶植、培养新生代影像创作力量。三、参与对象有国内各大专院校/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学生参与主创的团队,主创系指导演、编剧、主演、摄影、剪辑等,参赛对象不限国籍。四、参赛办法(报名表内注“*”为必填项,不符合规定即无效报名)1.线上报名:(1)剧本参赛:(2)作品参赛:*注:A.请将作品上传至大赛指定视频网站,上传要求如下:填写视频信息并上传,标题和标签须包含【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或【CCSMFC】(上传作品必须添加大赛片头,请尽可能完善视频资料及标签内容)。B.电子报名邮件命名方式: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档(或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参赛类别+作品类别+参赛者名称+作品名称”(如:x年x月x日剧本类/作品类剧情短片/纪实短片/动画短片xxx《xxx》)。2.同时将以下材料快递至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1)剧本类:《报名登记表》、剧本需打印,连同参赛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打印稿、参评作品其他有助于阐述其艺术价值和投资价值的资料。邮寄至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必须提供项:a.《报名登记表》;b.含有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活照(JPG格式1024*768以上)1张(可提供多张,组委会将随机抽取展示);c.参赛作品剧本;建议提供项:a.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剧本,分镜头稿本;b.电子档宣传海报(JPG格式1024*768)1张,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c.创作团队宣传片。(2)作品类:《报名登记表》需打印,已完成作品简介、照片、海报的电子版资料需刻录成数据DVD光盘或U盘,连同参赛者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打印稿、参评作品数据DVD光盘或U盘邮寄至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必须提供项:a.《报名登记表》;b.含有导演及剧组人员近期生活照(JPG格式1024*768以上)1张(可提供多张,组委会将随机抽取展示)、参赛作品简介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的DVD数据光盘或U盘;c.参赛作品;建议提供项:a.剧情短片、动画短片剧本,分镜头稿本;b.电子档宣传海报(JPG格式1024*768)1张,多张将随机抽取展示;c.创作团队宣传片。地址: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4号中国传媒大学40号楼3层联系人:戴老师快递收件人电话:010-56202038邮编:100024*注:a.所有参赛者提交的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邮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b.组委会示收到快递为选手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即报名成功。c.纸质报名登记表签名项需选手手写。d.主创团队中只需有一名大学生即可参加大赛,报名表中须注明该学生真实姓名、职务及所属大学院系等信息。五、参赛作品要求1、参选剧本类型剧情类、动画类、纪实类。所有剧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约束,提交剧本不可与相关规定抵触,拒绝色情、暴力内容。2、参赛作品时长要求微电影作品:10-15分钟,网络电影作品:60分钟以上。六、扶持拍摄经过终评入围剧本可以获得大赛组委会的资金或技术扶持拍摄,获得资金扶持作品必须在8-9月份拍摄制作完成,如未按时完成,大赛组委会有权追回扶持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七、参赛作品版权1、参加微电影大赛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剧本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2、参加本微电影大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本次微电影大赛期间之外,未获得资金扶持拍摄的作者使用该影片参加其余电影节或进行商业活动均不受限制,但因此产生的因违反其他组织规定的冲突责任由作者负责。3、获得资金扶持的参赛作品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权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活动。获得资金扶持参赛作品,未经大赛组委会许可,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可权予第三方使用,不可私自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八、其他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被视为接受本细则的各项条款,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扶持资金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中国大学生微电影创作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规则、条款或与本章程相关的其他规定。大赛官网http://www.chinesemfc.org/媒体支持http://ps.web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