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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最新动态

评选活动我们诚心邀您分享我们的成长历程

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

名称: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2月1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指示精神,深入挖掘新疆地域文化资源,充分展示新疆旅游纪念品的创意设计,促进新疆旅游纪念品的升级与创新,推动新疆旅游纪念品产业发展,自治区旅游局决定举办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活动名称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二、举办单位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协办单位:各地州市旅游局、新疆旅游商品研发中心。承办单位: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媒体支持: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ps.webxun.com官网:http://zw.xinjiangtour.gov.cn/info/1288/49821.htm三、时间安排1.作品报名征集:2017年1月7日—2月17日。2.网络评选:2017年2月18日—2月22日。3.网络结果公示:2017年2月23日。4.专家现场评选及统计:2017年2月24日—2月26日。5.评选结果公布:2017年2月28日左右。四、征集对象1.国内外旅游纪念品企业创意设计专业人员。2.国内外创意设计机构的创意设计专业人员。3.国内外院校创意设计专业老师、学生。4.对设计和创意有兴趣和热情的各界社会人士。5.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五、参赛要求(一)参赛须知事项1.参赛者或单位要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此前参加过同类比赛的获奖作品不得参赛。2.评选活动结束后,报名参加创意类设计作品评选的效果图和实物类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将不予退还。参赛的实物类作品在大赛展示活动后,退还参赛者。3.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参赛作品应无条件同意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的展示及相关的宣传推荐活动。4.本次大赛网络投票阶段如涉及第三方侵权产生的纠纷(仿造、冒用他人所参赛的原创作品),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设计费,模型、样品、产品制作费及作品邮寄来回运费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6.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公益性宣传权利,无需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7.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8.凡申报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各项规定。9.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二)参赛报送材料要求1.实物类作品是能够体现新疆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的创意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包括礼品、工艺品、日用品等特色旅游纪念品,此类作品必须是原创旅游纪念品。参赛作品需提交实物和可供宣传使用的电子版照片,采用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产品文字说明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特点、产品定位、使用方法、材质规格、参考市场价位等,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2.设计类作品是能够体现新疆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以平面插画、创意图形、标志设计、文化旅游、商品广告外包装等表现形式进行创意设计。设计作品需提交设计稿及设计思路和说明,报送的效果图用A4纸彩色打印。所有报送的设计稿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采用JPG格式,像素不低于300dpi;色彩模式RGB。六、奖项设置(一)实物类1.金奖1名,奖金30000元;2.银奖2名,奖金20000元;3.铜奖3名,奖金10000元;4.优秀奖30名,奖金2000元。(二)设计类1.金奖1名,奖金15000元;2.银奖2名,奖金10000元;3.铜奖3名,奖金5000元;4.优秀奖30名,奖金1000元。(以上所有奖项涉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应缴税款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丽0991-8805088、13999876017(咨询)牛兴0991-8805022、13899979099(投稿)参赛作品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257号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办公室三楼313室邮编:830002电子版投稿邮箱:596520196@qq.com附件1.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活动方案.doc附件2.2017首届新疆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大赛参赛报名表.doc
2017-01-07

山西省第二届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创新创意大赛

名称:山西省第二届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创新创意大赛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3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根据中国科协有关精神,结合山西实际,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科院决定,联合举办山西省第二届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创新创意大赛活动。一、目的意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学生作为未来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科学道德学风建设成为高校养成教育的重点。为了培养大学生开拓创新的能力、激发广大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科学探究欲望,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科院决定,在全省开展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创新创意大赛。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创新创意大赛活动是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的引深,是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专题报告、设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专栏、组织宣讲资料的学习与考试等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的补充,通过“双创”大赛激发高校大学生的创新热情的同时,将大赛作品作为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工作的素材,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扩大科学道德学风建设宣讲活动的影响力。二、活动主题“乘创新之风,树学风新貌”——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三、活动内容围绕“乘创新之风,树学风新貌”主题,组织在校大学生开展文章、图片、动画、视频、H5微杂志/电子书、手工等类型优秀科学文化作品创作征集评选活动。作品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展现“创新之风”和“学风新貌”:1、宣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及大学生身边科学道德学风建设方面的优秀科技人物;2、讲述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敢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科学家故事;3、预测未来科技发展的动态、趋势和方向;4、展示大学生科技创新和勇于突破自我的典型事迹;5、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的最新科学知识;6、畅谈加强科学道德学风建设的体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活动时间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五、实施步骤大赛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征集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3月)1、活动将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广告栏等媒体或各成员单位自有渠道大力宣传此次活动,为大赛启动营造良好的气氛。2、以全省各高校为单位,发动广大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大赛。届时,组委会将在全省筛选一部分专业辅导老师,为学生作品提供指导。第二阶段为评选阶段(2017年4月—2017年5月)1、作品报送截止后,组委会将整理学生作品,将其上传到“山西科普网”及“科学原理一点通”、“创客梦工场”微信公众号等活动指定网络投票平台,开展网络评选活动。2、2017年5月下旬。由组委会聘请有关相关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为参赛作品进行评审。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网络票选情况,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并通过平台指定网站及高校网站公布获奖情况。4、2017年6月,在此次评选中,获得最佳组织奖的院校中,举办第二届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创新创意大赛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展。六、参赛要求1、作品类型:本次大赛的作品包括文章、图片、动画、视频、H5微杂志/电子书、手工等类型。2、作品内容:突出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通俗、简洁、表述准确,健康、积极向上,有创新创意,适合网络传播、发表、观赏。3、作品格式:(1)文章、图片类:文章类作品以科普小说、科技传播论文、科普活动方案为主,字数不限。图片类作品分为图解、挂图、海报、漫画、摄影作品等多种类型。多幅挂图以8-10幅为宜,海报以1-2幅为宜;摄影作品和手绘图,图片相素在400线以上;挂图尺寸为大度对开或正度对开;漫画作品尺寸在300mm*600mm内;图片为TIF及JPG格式,版面无限制;手绘稿(钢笔绘制)需保存原稿,扫描后参赛,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2)动画、视频类:动画类作品包括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定格动画、FLASH动画等,分辨率不低于1280x800,每秒不少于25帧,作品时长不少于30秒;视频类作品包括微电影、纪录片、专题片等,格式为MPEG-2,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时长不少于5分钟。(3)其他类型:H5微杂志/电子书类作品,页数不得少于6页,提交作品需复制作品地址链接。手工类作品包括科普展教具、模型等实物或设计方案等优秀科学文化作品。4、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必须是由参赛者本人或团体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须有相关专家签署意见;(2)对于参赛作品中涉及的素材,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获得合法的使用权和使用许可,不受原创人或原作的限制;(3)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七、评奖办法本次大赛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高校老师组成专业评审组,以评审组为主,结合网络投票,最后由主办单位领导组审定,评选出获奖作品。网络投票可通过网站及微信进行投票,用户登录山西科普网(www.sxkp.com)点击进入网络投票页面进行投票;或关注“科学原理一点通”、“创客梦工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评分标准如下:思想性:参赛作品必须反映大赛主题。创造性:有独特的创作视角和创意。技术性:能在作品中体现专业技术能力或者软件应用功底。原创性:本人原创作品,个性化创作风格。交互性:与浏览者、读者可互动。趣味性:在作品中融入语言等元素,使作品更具有可观赏性。科学性:作品内容符合客观实际,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指导性:对科学道德学风建设活动具有指导意义。八、表彰1、奖项设置本次比赛设组织奖和单项奖,组织奖主要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参赛人员多的高校或单位进行表彰;单项奖分别对各类作品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2、表彰方式对组织奖获得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获奖作品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在媒体宣传公示。九、参赛方式本次大赛由山西科技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承办,请参赛作者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团队或个人信息登记表发送至gaoxiaomofang@163.com;或寄送到山西科技新闻出版传媒集团大学生科学文化作品大赛办公室。涉及到手绘动漫的需同时寄送手绘稿原始文件。联系人: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宣调部李庆0351-4128363山西省教育厅学位办李金碧0351-7676207山西科技新闻出版传媒集团牛苑0351-7537505(传真)18636996557地址:太原市长风东街15号山西科技新闻出版传媒集团11楼D18室邮编:030006附件参赛人员及作品信息登记表.doc
2016-12-26

海南省教育厅标识(LOGO)征集

名称:海南省教育厅标识(LOGO)征集截稿日期:2017年1月25日征集范围:全国为更好地展示“海南省教育厅”的官微品牌和形象,由海南省教育厅主办,南海网承办,面向全国有关专业单位、公司、院校发起“海南省教育厅”标识(LOGO)征集、评选活动将于12月15日正式启动。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展示“海南省教育厅”权威性、重要性的标识。投稿时间自投稿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25日。评审时间自2017年2月15日至3月5日。投票时间自2017年2月15日至3月5日。取得评选结果后,将在海南省教育厅官网和官微、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南海网上公示评选结果。全国广告公司、设计公司、文创公司、有设计专业的高校、院校或拥有设计专长、专业的个人均可参加。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奖金800元。征集要求1.根据文学典故,设计能体现教育的气质内涵,且具有海南教育特色的图形标识和字体;2.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3.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4.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5.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格式文件);6.作品需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稿件,由此引发上午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投稿方式严格按照征集要求提交电子档,以“姓名+主题命名”将提交文档,并将“报名表”完整填写与作品一并打包,于2017年1月25日24点前发送至邮箱:372164330@qq.com;邮件主题填写:参赛者姓名+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推荐。若打包件内只有作品没有报名表,将视为参赛无效。此外,投稿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需提供作品原片。咨询电话:0898-66810543海南省教育厅形象标识设计报名表.doc评审方式评选采用网络票选和专家评审两种方式相结合,以专家评审结果为主,网络评选票数作为参考。1.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由高校的专业导师、业内的资深人士、行业新星等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具体成员由南海网推荐,省教育厅最终决定。南海网将组织专家组在指定时间(总审稿周期不超过4天),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商议审稿。专家组在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和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终选定出十副候选作品,提交至教育厅,由教育厅决定最终标识获奖作品。2.网络评选:网络评选于2017年2月15日24点起正式启动投票通道,即海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作为此次投票的唯一通道,投票频率设定为参与投票的微信每天最多投票2次。
2016-12-18

“书香江苏”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有奖征集

名称:“书香江苏”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有奖征集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1月20日征集范围:全国为进一步打造“书香江苏”的品牌形象,提升“书香江苏”的形象辨识度,提高“书香江苏”的社会影响力,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现向全社会有奖公开征集“书香江苏”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现将有关细则公告如下:征集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月20日征集范围全国所有关注全民阅读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平面设计能力和文字水平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大专院校学生,均欢迎参加“书香江苏”标识(LOGO)和宣传语征集活动。作品要求1.“书香江苏”形象标识(LOGO)(1)所有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图案相混淆。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2)作品应符合“书香江苏”的形象气质特征,能够充分展现出“书香江苏”建设近年来呈现出的良好局面,突出江苏元素、体现新时期江苏精神。(3)“书香江苏”的具体内涵,可以参见《江苏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阅发〔2013〕1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等材料(具体内容可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jsxwcbj.gov.cn)。(4)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标识图案上要注明“书香江苏”中英文字样。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笔划简洁,识别性强,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与标识能够有机结合。具备较好的品牌形象传播价值。(5)作品数量不限,标识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所有应征作品需要提交纸质彩色作品文件,以A4幅面绘制,标识设计尺寸:120mm×120mm,并同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图片分辨率为300dpi。(6)除了设计图案,每件作品需配写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2.“书香江苏”宣传语简洁、响亮、好记易懂,富有感情色彩,传播力及感染力强,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易引发各界人士共鸣。原则上每条宣传语不得超过20个字。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主办单位将按照初评、复评、网上投票、公示等程序,确定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在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书香江苏在线官方网站发布。“书香江苏”LOGO设立入选奖1个,奖金3万元;入围奖4个,每个奖金3000元。“书香江苏”宣传推广语设立入选奖1个,奖金5000元;入围奖10个,每个奖金500元。注意事项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2.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如作者来自著名设计团队(公司)或参与设计过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对个人和集体事迹、代表作品作简要介绍。3.所有获奖的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5.联系人:叶明生。联系电话:025-83332733,13951747263。投稿单位和个人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全民阅读办(邮编:210009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云岭56号),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qmydbgs@126.com,注明“书香江苏”征集活动。
2016-12-07

《保密法》主题漫画作品征集

名称:《保密法》主题漫画作品征集截稿日期:2017年2月28日征集范围:全国大赛介绍在“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实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全国“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十三五”时期广州市保密“两识”教育全覆盖工作方案》精神,营造良好的保密法治氛围,市国家保密局、市法宣办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举办《保密法》主题漫画创作比赛活动。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保密法》主题漫画创作、评选和传播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用漫画的形式表现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内容,将更多有关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故事、知识用生动的漫画传播开来。通过活动,鼓励创作保密文化精品,充分发挥漫画艺术宣传保密法的功能,营造保密工作良好的法治环境。活动主题用画笔讲述保密故事,用漫画诠释保密知识,保守国家秘密事关你我他。参赛对象面向全社会征集,主要向广州地区各级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高校和中小学学生、漫画爱好者征稿,集体或个人参赛均可,欢迎外地作者参赛。举办单位市国家保密局、市法宣办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漫画艺术委员会、广州动漫行业协会、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协办。参与方式截稿时间为明年2月28日。投稿方式及比赛细则详见活动专题页面链接:http://gzbm.topcacc.net/一、参赛资格《保密法》主题漫画创作比赛,主要面向广州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个人公开征稿,以单位、团体或者个人名义参赛均可,并欢迎外地作者参赛。举办单位可以提交参赛作品,但不参加评奖。有违以下规定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0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0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0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04违反其它有关规定;05曾参加同类比赛并且获得相关奖项。二、举办单位主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法宣办协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广播电视台、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漫画艺术委员会、广州动漫行业协会、广州美术学院视觉艺术设计学院媒体支持: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三、作品要求01主题:围绕《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参赛作品能够反映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积极宣传和倡导人人都有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理念,促进社会大众共同保守国家秘密;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体现广泛的社会性和实用性。内容体现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普法宣传、载体保密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定密管理和涉密人员管理内容的将加分。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案例、史料等可登陆中国保密在线、广州市国家保密局官方网站或其它省市国家保密局官方网站查询,可关注“保密观”微信订阅号查看。02类型:以单幅或多幅漫画、故事漫画以及插画为形式,漫画中可加文字予以说明,表现形式不限,手绘或电脑作画皆可。03规格:投稿作品必须同时提交不少于1幅漫画作品;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RGB图,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幅作品大小不超过3M,图片宽度必须为2000像素以上。纸张以A4和A3两种,每个漫画作品系列原则上不超过10幅。04参赛作品:必须如实、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并随作品一起邮寄或发送,否则当无效作品处理;以单位名义参赛的或者由单位统一组织参赛的,必须由单位统一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每一件作品均需单独填写并提交《参赛报名表》;不能在作品之中打公司水印或“样图”等字样。四、奖项设置01特等奖:2名,每人3000元,发证书;02一等奖:5名,每人2000元,发证书;03二等奖:15名,每人1000元,发证书;04三等奖:30名,每人300元,发证书;05优秀奖:50名,无奖金,发证书。证书共102个,由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漫画艺术委员会联合盖章。五、投稿方式01登陆比赛活动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报名成功后在线上传漫画作品进行投稿。02如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活动专题页面报名参加,则可以通过邮寄光盘和邮箱发送两种形式进行投稿,具体信息如下:(1)邮寄光盘:广州市《保密法》主题漫画创作比赛组委会收,信封注明“参赛作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3室;邮编:510045。(2)邮箱发送:2984501831@qq.com,标题请注明“广州市《保密法》主题漫画创作比赛参赛投稿”。03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文件(举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责任)。六、收稿日期2016年11月1日-2017年2月28日(以作品实际到达为准)。七、评审及颁奖01评审:成立评委会,分海选、初评和审定三个阶段评审。一是海选阶段,在活动专题页面上,作品提交并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即在页面展示,接受群众投票;二是初评阶段,结合网上评价结果,组织评委会专家评出入围作品;三是审定阶段,评委会专家对初评出的作品投票,评出具体奖项。02颁奖:证书与奖金一起发放。在举办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报刊等平台刊载获奖作品。在广州主流媒体广州日报、信息时报、核心漫画媒体等报刊及平面媒体漫画或文化专栏进行作品连载、编印作品书籍,在广州广播电视台展播,等等。八、版权声明和权限使用0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必须拥有该作品之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获奖资格并追缴证书和奖金,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与组委会无关。02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者所有,署名权归个人所有。市国家保密局、市法宣办等举办单位有权在公益范围内进行使用(不另行通知及支付费用),主要包括一下情形:(1)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用于与比赛有关的宣传、发布、展示等有关活动;(2)将参赛作品结集、出版、刊载、展览、交流等相关用途;(3)将获奖作品推荐在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广州保密》、《广州司法》、《羊城普法》等报刊以及核心漫画媒体上的漫画或文化专栏进行作品连载宣传,在举办单位网站、微信、微博上宣传展示,并可将参赛作品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公益广告等非盈利性用途;(4)参赛作品可由主办单位自行推荐参加其它同类型比赛或评选活动;(5)参赛作品可由主办单位推荐或提交参加中央、省相关比赛或评选,并经主办单位许可后,在全国、全省内进行公益性使用;署名、荣誉和奖金归创作者所有;(6)其它合理使用情形。九、咨询方式01QQ:2984501831。02邮箱:2984501831@qq.com03电话:020-87608715-607、020-8355708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参赛投稿即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细则,参赛者请务必详细阅读相关细则,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后投稿。
2016-12-01

“浙里人·这滴水”主题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征集

名称:浙里人·这滴水”主题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征集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为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生动展示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果,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水、爱护水、节约水、保护水,经研究,决定开展“浙里人·这滴水”主题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举办单位本次活动由浙江省水利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团省委联合主办,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承办,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协办。二、作品要求作品应以“浙里人·这滴水”为主题,围绕“水与生命”、“水与生活”、“水与生产”、“水与生态”、“水与发展”、“水与文化”、“水与文明”等内容,以不同的题材和方式,展示节水、爱水、护水、治水的理念、经验和成果。要求主题鲜明、创意突出、寓意深刻,具有教育或警示作用。具体格式要求如下:1.作品画质要求为高清,码流在1M以上,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2.视频格式为mp4、avi、mpg、mov、wmv、mkv。3.公益广告和微电影中的出现的文字必须是中文简体,所有对话须配白字幕。4.递交作品时请附剧本,以方便评审。5.作品内不得包含参赛选手信息。三、征集时间2016年3月22日~12月31日。四、参赛方式1.参赛的作品须在2014年1月1日后创作(包括已发表或参与其他活动评选的.作品前统一加3秒黑屏。作品和报名表打包发至2774151691@qq.com2.若同一参赛者报送多件作品,每件作品须分别填写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备注栏说明。五、奖项设置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公益广告和微视频两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六、评比标准1.导向上,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2.创意上,要求新颖独特,构思巧妙、内涵深刻;3.表达上,要求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4.制作上,要求表现精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好;5.效果上,要求把握视听媒体特点,综合效果好。七、评审公示由承办单位组织初评,主办单位对初选入围作品组织评委会终评,所有获奖作品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名单。八、其他1.参赛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但主办方在开展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可以在不通知原作者的情况下公开使用该作品,如有其他商业利用价值时,由作品使用者与作品所有人协商有偿使用。2.所有作品应当原创。作者对其参与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法律责任。如因剽窃他人作品或其他因参赛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其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参选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所有参赛者均被视为对以上规定和要求认可。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附件征集活动报名表及活动正式的通知文件.rar
2016-11-21

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

名称: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2月28日为进一步增强和提升社会公众对无线电频谱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无线电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和参与无线电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受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指导,中国无线电协会将组织开展“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及宣传口号征集与评选活动。相关信息如下:一、征集活动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二、无线电管理相关概念(一)无线电频谱资源属性及使用原则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国家鼓励、支持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无线电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分工管理、分级负责,贯彻科学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方针。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我国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无线电管理体制。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负责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据其职责规定拟订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和涉外无线电管理等工作,协调处理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电台识别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一)宣传标识1.宣传标识设计包含的基本元素。基本元素应包括“国家无线电管理(NationalRadioRegulation)”中英文字样,体现无线电管理的含义与职责,展现新时期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形象。2.宣传标识设计须结构清晰、构思明确、庄重简洁、创意新颖,具有强烈的视觉感染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充分体现无线电管理工作特色,易于识别和记忆,便于应用、宣传与推广。3.适用对象及范围可供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或需要展示、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形象时使用。宣传标识设计应能满足延伸到徽章、服装、设备、车辆等各类无线电管理装备上使用的需要,其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应不受所附载体尺寸的影响。(二)宣传口号1.宣传口号应充分体现新时期无线电管理核心工作和时代精神。2.宣传口号应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富于亲和力,易于记忆,便于社会公众的直观了解和普遍接受。3.适用对象及范围可供全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或需要展示、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形象时使用。宣传口号文字设计应能满足印制到各类宣传品上的工作需要。四、应征材料提交要求(一)应征宣传标识作品须同时提供纸质版本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按A4纸规格提供彩色及黑白打印稿,注明标准色。标识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电子版颜色模式为RGB,设计尺寸为120mm×120mm,同时提供JPG以及PSD(或AI)格式,分辨率在300dpi以上。设计说明要介绍设计作品的创意思路和设计理念,在应征作品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应征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应征者”)相关的信息。(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显著标识,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三)应征者须提交的应征材料。1.《报名表》(附件1);2.应征宣传标识作品及设计说明(附件2);3.应征宣传口号列表(附件3);4.承诺书(附件4);(四)上述第1~4项的纸质版,须通过挂号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五)上述第1~4项的电子版,应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辅助发送。要求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大于30MB,否则做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压缩文件)并以附件方式发送,压缩文件名称格式为:“应征者名称—国无管宣传标识(宣传口号)设计应征稿”。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内容必须一致。(六)应征者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并请自留底稿。所有应征作品无论获奖与否,恕不退稿。(七)本次征集活动截稿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以发件邮戳为准,邮件外包装上请注明“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宣传口号)应征”字样。(八)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应征材料,将不能参加评选活动。五、评审及结果公布(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组织专家评选和网上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宣传标识和宣传口号入围奖和优胜奖。(二)评审结果拟于2017年6月适时在中国无线电协会网站(www.rachina.org.cn)及相关媒体网站正式公布。六、奖项设置标识征集:设立入围奖5名,每名设计费2000元;优胜奖1名,设计费3万元。宣传口号征集:设立入围奖20条,每条设计费500元;优胜奖10条,每条设计费1000元。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国家无线电办公室颁发的荣誉证书。七、组织机构指导单位:国家无线电办公室承办单位:中国无线电协会八、其他事项(一)标识征集活动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联系人:李博、常楠、韦懿宸联系电话:010-68008732、010-51688802电子邮箱:zrac@rachina.org.cn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中国无线电协会)邮政编码:100037(二)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上联系方式提交。附件附件1:“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与宣传口号征集评选活动报名表.doc附件2:“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应征作品及设计说明.doc附件3:“国家无线电管理”应征宣传口号作品列表.doc附件4:“国家无线电管理”宣传标识与宣传口号征集评选活动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承诺函.doc
2016-11-19

第二届林语堂散文奖征稿

名称:第二届林语堂散文奖征稿截稿日期:2017年3月26日世界文化大师林语堂,福建省平和县人,其一生创作了八部长篇小说和一千多篇散文,倡导幽默,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发明了中文打字机,编写了当代汉英词典,曾多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被誉为“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林语堂具有浓郁的故乡情怀,在他众多文章里面,类似“如果我有一些健全的观念和简朴的思想,那完全得力于闽南坂仔之秀美的山陵……”“我是漳州府平和县人……”等有关家乡平和县的文字有上万字之多。平和县的山水和文化浸透到林语堂先生文化修养的深处,进而影响他的作品风格,形成了他幽默性灵、平和闲适的精神境界。为进一步打造林语堂文化品牌,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促进平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落实中共平和县委、平和县政府全力打造“语堂故里,闲适平和”的发展定位,在首届林语堂散文奖和首届林语堂小说奖顺利举办的基础上,经协商,福建省作家协会、平和县人民政府将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联合举办林语堂散文奖评选活动,即日起开始征稿:一、主办单位福建省作家协会、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中共平和县委宣传部平和县文广体局平和县文联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平和林语堂文学馆平和林语堂研究会三、征文要求、投稿地址第二届林语堂散文奖面向海内外华语作家征稿,稿件要求为2013年6月——2017年3月在各级报刊公开发表或者国家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散文作品(单篇和散文集均可以参评,但散文集作者必须自己圈定其中一篇为参赛篇目),字数不限,需没有版权纠纷,严禁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所有内容。每位作者允许投寄一篇作品参评。来稿截止时间2017年3月26日,应征作品要求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一份是原件。投稿地址:363700福建省平和县新闻中心黄荣才,联系电话:13709372079,请在信封上注明“林语堂散文奖征文”字样(请用快递或者信件,谢绝包裹邮寄)。参赛者需另附纸张注明姓名、参赛文章篇目、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四、2017年4月——9月进行评奖。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评选出获奖作品。颁奖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林语堂诞辰122周年纪念日。颁奖地点为福建省平和县林语堂故居。大赛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具有免费用于“语堂故里•闲适平和”和林语堂文化品牌宣传的权利,所有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二届林语堂散文奖获奖作品集》,凡入选者均免费赠书两本,但不再另行支付稿费。所有参赛者即视为同意以上约定。五、奖项拟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500元;所有作者均发给证书,奖金均为税前奖金。相关事宜解释权归组委会。
2016-10-30

2016年全国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暨提案大赛

名称:2016年全国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暨提案大赛作品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3日为了进一步加强世界遗产保护意识的宣传,落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世界遗产精神的教育,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中国旅游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由中山大学旅游学院主办的“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将于今年12月3日举行,受到各方广泛关注。经活动主办方研究决定,在“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期间举办“全国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提案大赛”。并于12月3日论坛当日在广州进行大赛的全国总决赛。在此,我们诚挚地邀请国内各大高校参与本次活动,并且在校内选拔或推荐1-3支精英团队参加提案大赛全国赛。(如有意愿请联系推送末尾提供的组委会工作人员)一.赛事简介“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经过前三届的成长和发展,现在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及影响力。本届“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将沿袭往年的模式,同期举办“遗产保护与开发提案大赛”,并邀请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参与论坛,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学术专家及行业精英进行交流。大赛除了能够获得丰厚的奖励以及相关证书,更能让学子们锻炼自身能力,感受学术最前沿的魅力。指导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主办单位:中山大学旅游学院承办单位: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团委媒体支持: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二.赛事主题本届“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与开发提案大赛”将“遗产保护的原真性与旅游体验”作为竞赛主题。该主题旨在分析当前国内遗产旅游地的发展现状,讨论遗产旅游地在保护开发的过程中,对维护遗产的原真性和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是否应该寻求平衡,如果是,则应考虑怎样追求平衡。通过对该主题的研究与讨论,提高人们对世界遗产的保护意识,使人们了解在遗产旅游地的发展过程中,维护遗产的原真性与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重要性,并为遗产旅游地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切实可行的方案,进一步推动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三.赛事流程及时间安排★本次大赛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别为:1.各参赛高校校内选拔(每个高校需推荐1-3支队伍及参赛作品参加全国赛初赛);2.全国赛初赛(由评委对各高校推荐的参赛作品进行线上评分,最终由前十名进入全国总决赛);3.线上人气队伍评选(对进入全国总决赛的10支队伍进行公众号宣传,并评选出最佳人气奖);4.全国赛总决赛(邀请10支队伍到广州进行现场展示,并参与同期举办的大学生世界遗产保护论坛)。★赛事起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2月3日,具体的时间流程如下:1.参赛高校校内选拔时间:2016年10月8日-11月12日2.全国赛初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1月13日3.全国赛初赛作品评审时间:2016年11月14日-11月20日4.入围全国总决赛作品公布日期:2016年11月21日5.提交线上评选材料日期:2016年11月26日6.线上人气评选活动时间:2016年11月27日-12月1日7.全国总决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6年12月1日8.全国决赛日期:2016年12月3日四.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5000元,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3000元,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1000元,获奖证书最佳人气奖1名:500元(凡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视情况可获得相应的景区门票奖励,具体细节将于后期通知)五.参赛费用1.大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2.组委会将为入围决赛的队伍提供一定的交通报销,并承担与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六.参赛须知1.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专业不限、年级不限),参赛者需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申报参赛团队应由3-5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组成。2.队员可以来自不同高校、年级、专业,指导老师不得超过一人。选手不得申报多个参赛团队,一经发现,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3.受邀高校须在11月13日20:00前统一将1-3支推荐队伍的报名表及提案作品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sysuworldheritage@163.com。每所受邀高校可推荐1-3支队伍参与初赛,而推荐名单可通过自行组织校内选拔赛或以其他方式确定。4.若有其他高校有意愿参与本次提案大赛,可以联系大赛组委会,在确定情况后组委会将把该高校列入邀请名单,并发送大赛相关资料。所有有意愿参赛的高校需在10月21日前和组委会外联组取得联系,方便商谈合作及后续比赛准备。七.组委会联系方式1.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sysuworldheritage@163.com2.有意愿参赛的高校组织负责人请联系以下任一工作人员:付同学:13680323467韦同学:136803284903.QQ咨询群:559142801(进群备注“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推荐”,以便通过)4.大赛官方宣传公众号:旅阅
2016-10-10

2016年黑龙江省公益广告大赛

大赛名称:2016年黑龙江省公益广告大赛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0日为更深入贯彻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我省公益广告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树立好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广播电视台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的主题内容及口号参评作品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法治与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特别是以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祖国繁荣昌盛的主旋律。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宣传“大美龙江”,建设美丽中国,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等内容展开。本次评选活动的评选口号为:“践行核心价值,引领时代风尚”。二、评选活动的参加对象以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兼顾省外作品。由各级广告协会组织本地区各类媒体、广告公司、高等院校等会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公益广告爱好者设计、制作、报送公益广告作品。三、评选活动的作品分类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及订制类等四个类别。(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作品。作品须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或AVI,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60秒,微电影不超10分钟。盘盒上须按顺序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影视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二)广播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CD光盘上,储存格式为MP3或WMA,每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作品,每条广告时间不得超过120秒。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广播作品不设系列,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和一份文案。(三)平面类作品。作品须刻录在DVD光盘上,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颜色模式CMYK、RGB色彩各一份,5MB以下,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RGB或CMYK”。(四)订制类作品(视频)。本省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可以根据其企业文化,选定公益主题,面向有实力的特定制作机构订制公益广告作品(视频),作品格式及标准要求参照影视类作品。上述四类参评作品,每个单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含三幅)作品属系列作品。每个系列作品必须刻录同一张光盘上;光盘盒上须注明类别号、地区编号和参评单位全称;每个单件或系列作品必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在作品光盘中另附一份电子版参评表。四、评选活动的奖项设置本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按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等三类作品分别设置奖项,每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另外还设置若干个组织奖。具体奖励标准如下:(一)影视类(微电影、动漫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1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二)广播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8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5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三)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0元;银奖2名,颁发证书、奖金7000元;铜奖4名,颁发证书、奖金3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奖金合计5000元。(四)订制类作品。由公益广告订制企业和制作机构约定奖励额度。(五)组织奖。设置5名,颁发组织奖奖牌。五、评选活动的时间安排2016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由组委会以媒体公告形式启动评选活动,征集和报送作品。11月21日至11月30日,由评审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12月1日至12月10日,由评审办公室在网上展示初选作品,并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网上评选基础上,由组委会最终评出各类别金、银、铜奖作品及组织奖。12月底前,由主办单位实施总结表彰奖励。2017年1月至5月,通过在黑龙江公益网进行“我最喜爱的公益广告评选”、中央大街展览、高校巡展、黑龙江公益网专题、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进行优秀公益广告展播。请各市(地)、省垦区、省直管县级市广告协会,于11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评的三类公益广告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地址: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楼208-4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六、关于评选活动的几点说明一是参评作品不收费。二是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三是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评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四是参评作品概不退还。省工商局、省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有权将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创作单位享有署名权。评选活动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五是报送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六是参评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以备参评后续工作所需。七、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把本次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和宣传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摆上日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二)加强宣传。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这次获奖作品,保证篇幅、时长、频次,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三)保证质量。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组织创作单位和人员,在提炼主题、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在精心创意、精湛制作上下功夫,在增强吸引力、感染力上下功夫,使更多思想深刻、艺术表现力丰富、简洁明快的公益广告作品脱颖而出。(四)做好保障。各地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宣传部、文明办、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各类媒体、广告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公益广告财力物力保障工作。各地文明办要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测评体系,推动公益广告宣传任务落实到基层。八、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一)评选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由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办;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黑龙江省广告协会、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承办。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构架、方案制定、通知下达、督办落实和表彰奖励等工作;承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组织实施及宣传推介工作。由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作媒体支持。(二)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主任由省工商局局长张显丰、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殿军担任;副主任由省工商局副局长赵恩泽、省精神文明办副主任刘维宽、省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文堂、东北林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蔺海波同志担任。(三)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宣传办公室和评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设在省广播电视台,主任由省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王瑾担任,成员由省广播电视台、省广告协会、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程宣传的组织领导和优秀作品的推广使用等工作。宣传办公室联系人:苑洪春,联系电话:0451-82890422。评审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东北林业大学),主任由省广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苏雪丹担任,评委由主办、承办、高校、广告公司等单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公益广告作品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报组委会研究认定。评审办公室下设影视类(微电影、动漫)、广播类、平面类三个评审小组,分别负责三类公益广告作品的具体评审工作。评审办公室联系人:宫立明,联系电话:0451-82192546、13945667422。附件(点击下载)附件一: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分类表.doc附件二: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大赛地区编号表.doc附件三:2016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doc
201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