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系统    专家评审系统    评审    专家评审    评审活动    网络评审    评审系统    大赛    大赛系统        更多 >

网上评审最新动态

网上评审我们诚心邀您分享我们的成长历程

第二届新能源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名称:第二届新能源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第一届新能源创新创业大赛于2017年4月至6月成功举办。大赛以“创新点亮绿色中国”为主题,吸引了来自东北大学、中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京林业大学等25所高校的71件作品报名参赛,共300余名学生参与其中,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促进新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为大学生搭建学术交流和企业合作平台,现决定举办第二届新能源创新创业大赛。大赛主题新能源、新未来组织机构指导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学技术研究院大赛时间2018年3月-7月参赛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包括但不局限于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学生。参赛内容(一)技术创新类:重点考察参赛者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作品包括科技发明制作、生产工艺革新、学术论文等。参考方向:提高生物能源经济性、生产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煤化工过程中CO2排放主要环节的分析;提高二次电池性能、寿命、成本等关键技术指标的新材料、新体系、新方法;与光电、光热、光催化等太阳能利用相关的新材料、新体系、新方法;分子筛催化剂上羰化反应研究;碳捕集与封存方向等。其他新能源领域研究成果亦可申报。(二)创意创业类:作品以创业计划书的形式体现。重点考察参赛者围绕新能源领域的创意创新水平、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和项目转化能力。作品既要体现创业计划的规范性、科学性,也要注重创新性、生活性和可操作性,尤其要体现出创业的可行性、市场分析、同类行业竞争力等内容。参考方向:生物能源与新材料新技术、传统能源领域或其他产业的耦合;C4烃可能的综合利用方式;二次电池新型实用方法与产业化方案;太阳能利用新型实用方法与产业化方案;合成气原位变换-分离制氢膜分离器开发等。其他新能源领域的创意创业方案亦可参赛。大赛日程安排5月18日前,作品提交阶段。6月18日前,初赛评审阶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网上评审,评出50个项目进入决赛。6月下旬,决赛及现场展示阶段。聘请大学教授、行业专家、企业家等组成专家评审组,采用现场陈述、答辩、考核的评审方法进行终审决赛,决出最终结果。(决赛通知及评审办法另行发布)报名方式及要求(一)大赛报名:参赛学生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第二届新能源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和所有参赛项目材料的纸质版(一份)快递至竞赛组委会(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D3Aj95IG2nDTAm24qWNhTw,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大赛官方邮箱xnydasai@163.com。(二)大赛根据申报内容分技术创新类项目和创意创业类项目,分别进行评审排序。参赛者须以个人或小组形式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交申报材料,每组不得超过7人。每组可指定指导教师1名。(三)参赛作品为距离大赛终审决赛日期2018年7月两年内完成的、未在国家级及以上大赛获奖。奖项设置(一)奖项按照“技术创新类项目”和“创意创业类项目”设立以下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奖杯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奖杯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奖杯优秀奖若干名: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3名):荣誉证书优秀指导教师(6名):荣誉证书(二)其他支持引入行业企业参与赛事,搭建技术交流与创业扶持平台。优先推荐参加相关学术交流和暑期学校活动。联系和咨询方式大赛邮箱:xnydasai@163.com联系电话:010-89733822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联系人:李卓然其它大赛具体事项将在指定网站(http://www.cup.edu.cn/newenergy/)和赛事微信公众平台“新能源创新创业大赛”发布。敬请及时关注并转告、转发。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D3Aj95IG2nDTAm24qWNhTw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仅作媒体支持。
2018-04-05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名称: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3月28日—8月31日(关注各大高校教务处通知)了解大赛结果请戳链接:http://ps.webxun.com/article-6912-1.html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3月至10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二、大赛目的与任务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三、大赛总体安排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和国际赛道拓展;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突出“海丝”特色,加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创新创业教育合作;突出海峡特色,推动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深度交流;突出海洋文化特色,培养学生敢闯敢创、敢于冒险、敢为天下先的创新创业精神。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合作,打造国际大赛平台,努力办一届惊艳非凡的全球双创盛会。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5”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四强争夺赛和冠军争夺赛)。“5”是5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教育先行,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交流合作从“丝绸之路经济带”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全面布局,为民心相通、合作共赢铺路搭桥。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共同体,成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举办“一带一路”大学校长创新创业教育论坛,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创教育合作和青年交流,为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贡献新经验。3.“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在大赛总决赛期间举办“大学生创客秀”,在承办校厦门大学设置项目展示区、项目路演区、投融资对接区、合作签约区、交流分享区、创意产品体验区等,开展投资洽谈、创新创业成果展、团队展示等活动,为各方人员提供开放参与的机会。4.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互联网+”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报告会)。邀请改革开放40年来涌现出的有影响的企业家、投资人、行业领军人物、技术专家与大学生创业者对话,在总决赛期间开设报告会或主旨演讲,围绕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人才需求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等主题进行交流,传播成功经验,共享创新创业理念,助力大学生成长发展。5.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在2018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大赛总决赛期间设立专区,开展优秀项目展示交流和投融资洽谈对接活动,进一步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施国际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计划,举办地方政府与双创项目对接巡展,推动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社会效益好、具有明显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落户中国。四、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厦门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福建省省长唐登杰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等)等参与协办。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五、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六、参赛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七、“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八、国际赛道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高校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高校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九、比赛赛制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主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5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通过网上评审,产生20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全国共产生2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通过网上评审,产生4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国际赛道产生30-6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十、赛程安排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http://cy.ncss.cn/gl/logi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http://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十一、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十二、大赛奖项大赛主赛道设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450个。另设港澳台项目金奖5个、银奖15个、铜奖另定;国际赛道金奖15个、银奖和铜奖另定。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十三、宣传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十四、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1.大赛工作QQ群: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窦慧姣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邮编:100098厦门大学张晴联系电话:0592-2182276,传真:0592-2186206电子邮箱:hlwjds2018@xmu.edu.cn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杨皓麟徐家庆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附件: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附件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教育部决定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更多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红色筑梦点亮人生青春领航振兴中华二、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用创新创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打造中国最大的思政课堂,引导青年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重温革命前辈伟大而艰辛的创业史,走好新时代青年的新长征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活动安排1.制定方案(2018年3月)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制定本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以调研为基础,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农业和扶贫工作有关部门,摸清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脱贫需求,组织各高校做好学校现有扶贫对接地区及项目、涉农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届毕业生返乡创业等情况摸底统计。制定本地详细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安排、地点、规模、活动形式、支持条件等内容,并于3月23日前报送大赛组委会(邮箱:yanghaolin@moe.edu.cn)。2.启动仪式(2018年3-5月)大赛组委会将于3月底在福建古田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推荐3-10个项目参加启动仪式,并于3月16日-21日完成启动仪式报名(网址:http://dc.ncss.cn/answer/red)。详细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启动仪式后,还将选择在部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组织全国性项目对接活动,有意向承办全国性对接活动的省(区、市)可在活动计划日期一个月前向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请。3.活动报名(2018年3-8月)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积极挖掘本省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并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cn/),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28日至8月31日。4.组织实施(2018年3-9月)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负责组织本地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组织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高校要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并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社会企业、投资机构等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项目立项、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动提供保障。5.总结表彰(2018年9-10月)各地各高校要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宣传,选树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团队先进事迹报告会。组委会将在全国总决赛期间举办“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成果展。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主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突出项目的社会贡献和公益价值。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10个、银奖30个、铜奖160个。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对农村地区教育、科技、农业、医疗、扶贫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项目。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8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四、项目要求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来源包括:1.大赛参赛项目。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可自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活动。3.其他参与项目。邀请历届大赛获奖项目、符合当地需求的社会项目参加活动。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联动共推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统筹资源、加强保障。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主动协调本地区扶贫办和扶贫组织,制定针对创业帮扶团队的优惠政策,整合对方资源,对活动予以支持。大赛组委会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奖励基金,对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支持。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要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集中启动、媒体传播,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大赛组委会拟拍摄《青年筑梦》专题记录片,全面展示各地各高校青年大学生参与活动的生动实践和良好精神风貌。六、联系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杨皓麟徐家庆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电子邮箱:yanghaolin@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厦门大学洪海松联系电话:0592-2186669,传真:0592-2186206电子邮箱:qnhszmzl2018@xmu.edu.cn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邮编:361005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窦慧姣联系电话:010-62111870,传真:010-62111780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大钟寺中坤广场邮编:100098本文信息搜集整理自互联网,信息版权及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我迅速评审系统软件仅作媒体支持。
2018-03-15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名称: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7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搏击“互联网+”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二、大赛目的与任务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三、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陕西省省长胡和平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本次大赛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服务联盟、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中关村百人会天使投资联盟和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中国教育报等)参与协办。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或与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四、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五、参赛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六、比赛赛制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七、赛程安排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八、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九、大赛奖励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十、宣传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全国高校双创教育协作媒体联盟将协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开展大赛宣传。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窦慧姣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黎娜联系电话:029-81891890,传真:029-81891205电子邮箱:2017plus@xidian.edu.cn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266号邮编:710126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高腾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20758电子邮箱:tenggao@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大赛官网:cy.ncss.org.cn媒体支持:ps.webxun.com教育部2017年3月6日
2017-03-23

2016年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名称: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办单位: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工信部、人社部等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8月31日(各学校报名截止日期请咨询学校团委)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二、大赛目的与任务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三、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湖北省省长王国生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本次大赛由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投资联盟、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校园传媒参与协办。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四、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五、参赛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六、比赛赛制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省(区、市)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报名团队数、参赛高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4个。全国共产生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120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比赛。七、赛程安排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月31日。2.初赛复赛(6-9月)。各省(区、市)各高校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省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创建及分配;校级账号由各省(区、市)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省(区、市)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高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2016)提供的资源推广大赛。八、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九、大赛奖励大赛设30个金奖、90个银奖、480个铜奖。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设高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十、宣传发动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十一、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大赛官网:http://cy.ncss.org.cn/媒体支持:http://ps.webxun.com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窦慧姣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电子邮箱:dhj1211@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华中科技大学杨广联系电话:027-87557234,传真:027-87542103-802电子邮箱:plus2016@hust.edu.cn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东路1037号邮编:43007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汪凯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电子邮箱:wang340@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教育部2016年3月10日
2016-03-17

2015年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名称:2015年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31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一、大赛主题“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二、大赛目的与任务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三、组织机构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吉林省省长蒋超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四、赛程安排1.参赛报名(2015年6-7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7月31日。2.初赛复赛(2015年7-9月)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高校对本校报名的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3.全国总决赛(2015年10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五、参赛对象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六、比赛方式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共产生300个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100个团队,实践组200个团队。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3个。七、参赛项目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八、评审规则请2015年6月10日后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九、大赛奖励大赛设金奖30个、银奖70个、铜奖200个,奖励获奖项目。同时,设置集体奖,按照高校获奖情况奖励前20名;设置优秀组织奖,按照省级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8名。十、联系方式官方网站:http://cy.ncss.org.cn/媒体支持:http://ps.webxun.com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吉林大学联系。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黄晶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电子邮箱:huangjing@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吉林大学团委代磊联系电话:(0431)85166554,传真:(0431)85159217电子邮箱:dailei@jlu.edu.cn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李灿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电子邮箱:lican@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2015-06-04

第一届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

大赛名称:第一届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报名截止日期:5月30日一、大赛简介中文名称: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GraduateFutureFlightVehicleInnovationCompetition英文缩写:FFVC二、大赛目的飞行器的研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集合了机械、通信、电子、控制、材料等多个研究领域,且其应用覆盖了工业、农业、通信、环境规划、交通等各个民生领域。未来飞行器技术创新的动力来源于高校。高校一方面为业界培养了大批人才,同时自身也为飞行器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与创新理念。目前国内外有上百所高校深入参与各种飞行器技术研究。随着国内外飞行器技术的高速发展,对创新性人才与人才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具有创造性、动手能力强、有创新思维的人才是未来航空航天技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微小型飞行器由于研制成本低、开发相对简单,非常适合于高校开展创新研究与技术验证。“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创新改变未来”为理念,围绕未来飞行器技术与创新,提高广大研究生在航空航天领域科研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为业界发掘培养复合型、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大赛力争联合多方力量,努力把大赛办成在研究生群体、研究生培养单位、航空航天院所厂企及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被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和行业广泛认可的全国性、高层次重要赛事,逐步实现与同类型高水平国际赛事接轨。三、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国际宇航联合会中国宇航学会中国航空学会2、联合主办单位欧盟QB50立方星低热层大气探测委员会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管理委员会3、首届承办单位西北工业大学4、联合发起单位(按单位代码排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空军工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工程大学。5、组委会秘书处单位西北工业大学四、大赛日程1、竞赛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5月31日(报名)2、作品提交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0日3、作品初审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1日4、全国决赛时间:2015年8月25日─8月27日五、参赛对象1、国内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读的研究生及已获得研究生录取资格的本科生2、各参赛队每队最多不超过5人,参赛选手均为学生,允许来自不同参赛单位3、组委会鼓励以团队形式参赛六、赛事题目本届赛题:飞行器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新理念、新想法、新观念。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1、新型微小飞行器各分系统创新技术。譬如新型结构系统设计;新型推进技术;新型姿态确定与控制系统技术;新型电源技术;新型通信技术及数据处理计算机技术;创新性载荷设计等。2、新概念火星或小行星探测方案设计。譬如适用于火星或小行星探测的微小航天器软、硬件平台;火星或小行星探测轨道规划与设计;火星或小行星探测微小卫星防护技术;创新火星或小行星探测科学任务等。3、其它各种创新性飞行器设计或创新飞行任务。七、作品提交要求1、作品分为创意类和实物类作品。2、每支报名团队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报告书,报告书包括方案有何创新之处,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提供什么优势,方案的具体描述等内容。3、项目报告书作为竞赛的最终评比材料。结构模型、设计图、原理图、三维动画、研究论文等可以作为附件与设计报告书一并提交。实物类作品在初赛时可以提供视频材料,决赛时需要提供实物。八、大赛流程1.竞赛报名通知发布及网站上线时间:2015年3月20日─5月31日内容:主办单位联合发文至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正式开通大赛官网,微博,微信,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推介大赛,扩大赛事影响力(报名表下载)2.作品提交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0日内容:根据赛事题目在大类中分若干专题,直接在网上进行。自2015年6月1日起参赛队即可上传作品。3.作品初审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1日内容:利用网上作品评审系统,由专家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评选出参加决赛的作品并通知参赛学生准备决赛答辩。4.全国决赛时间:2015年8月25日─8月27日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国际会议中心内容:由参赛学生对作品进行汇报展示,评审专家现场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获奖等次,举行颁奖大会。举办高端论坛、院士报告会等系列活动。决赛现场引入风投公司参与。九、大赛评审1、为做好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确保大赛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根据“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章程”制定本规则2、专家委员会的组成1)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当届大赛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一经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则有权在本办法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3、评审原则1)由专家委员会根据当届大赛主题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参赛作品的创意性、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实用价值和预期社会效果等方面的因素,根据参赛作品的不同类别进行评判和确定结果3)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4)评审实行保密制度。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5)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完毕前实行保密制度,在评审结束后可以公布4、评审程序1)大赛开始前,专家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评审细则,明确工作分组和分工,分配网上评审密码2)参赛作品提交结束后,启动网上初评工作。每一项作品在隐去作者基本信息后,按分类自动随机推送给三位评委3)评委按照评审细节的规定进行网上评审4)评审结束前三天,专家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审会商,确定参加最终决赛的作品名单5)全国决赛期间,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委对所有决赛参赛作品进行现场质询,并集中评议,评选出各类奖项十、其他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所有十一、联系方式官方网站:www.ffvc.org媒体支持:ps.webxun.com联系电话:029-88492781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接待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710072)
2015-04-27

2015年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之创意设计赛

大赛名称:2015年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之创意设计赛报名截止日期:6月6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是我国未来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满足“智慧城市”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促进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的能力的提升,推动高校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合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数字音视频编解码(AVS)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举办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之主题赛事——“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以下简称“智慧城市设计大赛”)。一、相关背景为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提升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能力,自2013年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调动多方积极性,举办“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该活动旨在通过研究生培养单位、企业、行业和政府的密切合作,打造一个激励研究生创新实践、积极促进研究生教育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平台,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和研究生教育服务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多方共赢的有效途径。“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要面向在校研究生,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为契机,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与服务支撑能力的全面提升。该活动采用系列主题赛事的方式,根据学科、专业或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设置主题赛事或举办相关活动。目前,已有“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和“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多个主题赛事。利用智能技术,创新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建设“智慧城市”,成为我国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举办“智慧城市设计大赛”,旨在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的具体需求,联合“智慧城市”相关产业联盟,围绕“智慧城市”的技术创新和创意,激发研究生创新热情,发挥研究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促进相关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促进“智慧城市”理念向全社会的传播与普及,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二、组织单位1、主办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2、联合主办: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数字音视频编解码(AVS)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技术支持单位北京大学数字视频编解码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虚拟现实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4、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产业联盟、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5、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及首届大赛承办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三、时间安排2015年4月10日-4月30日大赛报名2015年4月10日-6月06日大赛作品准备、提交2015年6月6日中午12:00大赛作品提交及各培养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15年6月06日-6月22日初赛评审2015年6月23日-6月28日初赛结果公示2015年6月29日-7月中旬进入决赛的作品修订完善与布展2015年7月中下旬决赛及学术论坛(参赛者现场答辩、听专家报告、研讨、参观企业等)四、参赛对象各培养单位正式注册的在读研究生以及已确定读研资格的本科生均可参赛。为确保参赛选手资格有效,各培养单位应认真进行选手资格确认五、大赛赛制创意设计赛分为作品初赛与全国决赛。初赛:参赛单位组织发动学生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提交参赛作品,大赛评审专家组对作品进行网上评审,确定决赛名单。全国决赛:决赛以现场展示、陈述和专家问辩的方式进行。六、作品内容申报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以智慧城市为主题,其中包含创意类、应用类、科普类等三个类别。作品可以以实物、图片、ppt、flash、视频等方式展示。其中,对于借用软件开发等手段的应用类作品必须要附以参赛作者原创的原型系统或者代码。1、创意类在创意类作品中,可以针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设计、规划等提出自己富有创新性的意见、想法;也可以采取建模的方式,构建学生眼中的智慧城市。作品可以着眼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个面,也可以是某个点。2、应用类应用类参赛作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智慧政府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水务、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应急等。2)智慧民生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社保、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文化等。3)智慧经济智慧建筑、智慧家具、智慧金融、智慧电网、智慧安防、智慧物流、智慧食品安全(便携式分析仪)等。4)智慧城市与物联网下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体系、感知、通信、网络、处理、管理与安全等。5)智慧城市与大数据大数据与数据活化,大数据存储、计算、分析、决策等。6)智慧城市与云计算基于云计算的智慧城市基础架构、关键技术、解决方案、服务平台等。3、科普类区别于以上两类,科普作品应以智慧城市为主题,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让普通百姓更容易了解和认识智慧城市为主要目标,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性、普及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七、申报要求及评比标准创意设计赛作品要选准申报类别,标题要新颖,内容紧扣智慧城市,最好写明灵感来源。作品申报要对创意进行简要的介绍,要对其应用领域、可行性、经济社会价值、预期的经济效益、展现方式等内容进行阐述,亦可附上详细的策划方案。为确保评审公平,除申报系统需要填写所在培养单位信息外,申报作品的各个部分(包含各类附件)不要出现申报者所在培养单位信息。作品评比时,针对每一类作品分别从创意性、完整性、可行性、社会与经济效益、现场展现等多方面设置不同的权重由专家打分考核。八、赛事评审1、参赛作品按创意类、应用类、科普类进行评审。2、评审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为在线评审,大赛评审专家将根据参赛作者在网上提供的作品材料的新颖程度、与智慧城市的契合程度、具有的经济社会价值以及作品具体的表现来给出一个合理的评分,并且最终每类选择10-20项作品进入决赛(应用类将视作品质量和数量适量增加进入决赛名额)。决赛为现场展示。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将汇集到武汉大学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现场演示、现场讲解,并且回答大赛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提问。大赛专家委员会委员将分别对三类作品按照初赛分值以及参赛者的现场答辩情况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评比和打分。九、奖项设置三个类型的比赛,总共设特等奖1名(可空缺),每类比赛设一等奖2-3名,二等奖4-6名,其他进入排名前30%均授予三等奖,进入30-50%授予优胜奖,企业冠名奖若干。十、知识产权和作品所有权1、比赛产生的优秀作品,将有机会推荐申报知识产权,申报成功后产权归参赛者所有,申报知识产权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2、比赛的获奖作品,在征得学生同意之后,大赛组委会将帮助联系出版社,将大赛的作品以论文等多种形式在出版社、期刊、杂志上发表,扩大影响力;3、如遇作品争议或申诉,将由专家委员会按照大赛申诉仲裁与纪律处罚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十一、联系方式官方网站:www.smartcity-competition.com.cn媒体支持:http://ps.webxun.com组委会办公室:秘书长:雷晓锋电话:010-82314316联系人:包娱缦电话:010-8233885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航研究生院(智慧城市大赛办公室),邮编:100191电子邮箱:smartcity2014@163.com十二、大赛附件附件1:2015年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创意设计赛指南(下载)附件2:2015年全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视频分析技术挑战赛(下载)
2015-04-17

2015年“华为杯”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大赛名称:2015年“华为杯”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0日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联合主办的研究生学科竞赛,是学位中心主办的“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竞赛是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读研究生的一项团体性电子设计创意实践活动。目的在于推动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信息与电子类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意识与基本能力、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促进研究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于2015年3月正式启动,全国划分七大赛区,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分赛区初赛于2015年7月陆续举行,决赛于2015年8月在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举行,期待学子们的精彩表现!一、竞赛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承办单位:东北分赛区: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北分赛区:天津大学西北分赛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分赛区:重庆大学华中分赛区: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华东分赛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华南分赛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总决赛: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二、竞赛时间启动阶段2015年2月-2015年3月各分赛区成立、参赛资料发放创作阶段2015年3月-2015年6月报名参赛、作品准备、创作初赛阶段2015年7月初赛、集中线上评审决赛阶段2015年8月决赛、集中现场评审、颁奖注: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6月20日三、参赛对象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在读研究生和已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大四本科生(需提供学校保研、录取证明)及国外高校在读研究生亦可参赛。四、参赛办法1、以参赛队为基本报名单位,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形式报名。(报名表下载)2、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一名指导老师、三名学生组成,三名学生必须具有正式研究生学籍或已被确认录取资格。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培养单位,3名参赛队员中允许有1名是本科生,但必须事先向竞赛组委会申请并经过批准。3、参赛队伍经过所在参赛单位批准后,在竞赛官网上完成注册报名、缴费凭证上传及作品提交。4、参赛单位设立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工作小组或联络人,在竞赛官网注册参赛单位管理员账户,负责本参赛单位参赛队伍的参赛事宜,包括参赛动员、组队、报名、资格审核、赛前准备、赛前辅导、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5、报名费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收取并向缴费单位开具发票。报名费原则上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500元人民币,如有特殊情况,各分赛区可适当调整,并出具官方通知。注:报名及作品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6月20日(报名指南查看)五、竞赛流程竞赛分七个阶段:分赛区成立与竞赛宣传,竞赛报名,参赛作品收集,参赛作品线上初审,决赛现场评审、项目商业计划书评审,竞赛颁奖,竞赛总结,具体参赛流程如下:六、赛题说明1、技术竞赛1)采用开放式命题与企业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参赛队自主选择作品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队员应用电子信息基础理论进行电子系统设计的能力,作品的创意和创新性,以及团队合作能力。A、开放式命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技术与系统、电子电路与系统、光电子、物理电子、网络与计算机、微波工程、机电一体化、图像多媒体、软件工程等领域。B、企业命题包括华为命题、ALTERA命题、ANSYS命题、ARM命题等四组命题。具体命题信息请于2015年3月参见竞赛官方网站www.gedc.net.cn。(命题查看)2)参赛队按照自选命题设计参赛作品,并制作符合设计方案的的演示实物。向组委会提交的作品为技术论文、演示视频和作品照片的电子文件,初赛采用网上评审,决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3)作品答辩分为参赛作品介绍、现场问答等二个环节,旨在评审参赛队的整体素质,参赛队作品的水平、参赛队员临场发挥和团体协作能力。2、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与技术竞赛部分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成绩。商业计划书专项赛要求提交的作品为作品介绍ppt和商业计划书的电子文件。商业计划书中涉及的产品可以是已实现功能的实物,也可以是未实现功能的概念产品。七、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技术论文技术论文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作品难点与创新(2)方案论证与设计(3)原理分析与硬件电路图(4)软件设计与流程(5)系统测试与误差分析(6)总结。论文字数8000-10000字为宜,具体格式要求参见附件一(下载)。2、参赛作品演示视频视频分辨率不小于640X480,时长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avi、mp4、wmv之一。视频内容应包括作品原理及创新点、结构介绍、功能演示等三部分。出现在视频中的参赛队员需穿着正装出镜(男士白衬衣黑西裤黑皮鞋,女士白衬衣黑套裙或黑西裤黑皮鞋),使用普通话讲解作品,配备字幕。3、参赛作品展示图片参赛作品全貌、特写照片5张,指导老师、参赛队员与作品合影1张,全体成员在参赛单位标志物前合影1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4、参赛作品官网提交将参赛作品技术论文、演示视频、展示照片的电子档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中并压缩,命名为“参赛单位-参赛队-作品名称”并上传到网络云盘中,将下载链接提交至竞赛官网,即可完成官网作品提交。5、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作品商业计划书专项赛作品介绍ppt内容应包括(1)作品意义及创新点(2)作品原理及设计方案(3)作品形象及功能模拟,ppt模板见附件二。如已有作品实物,需一并提供参赛作品演示视频,视频要求参见本文“六-2”6、商业计划书内容商业计划书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意义(2)团队介绍(3)产品内容(4)行业及市场情况(5)营销策略(6)融资说明(7)财务计划(8)风险控制(9)项目实施难度。商业计划书模板详见附件三。八、赛区划分第九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划分七大赛区:东北分赛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华北分赛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西北分赛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分赛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华中分赛区: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华东分赛区: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台湾地区华南分赛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九、评审办法1、初赛评审: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各分赛区评委对初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审按照选题创意度、创新性、功能完整性、技术先进性、实用性等综合因素,以100分制进行打分,给出各参赛作品分数,根据分数决定参加决赛的竞赛资格。2、决赛评审: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评委现场参观、询问所有参赛作品后,参赛队按照规定顺序进入答辩室答辩,评委按照参赛作品的选题创意度、创新性、功能完整性、技术先进性、实用性和参赛队答辩表述能力等综合因素,以100分制进行打分,给出各参赛作品分数,根据分数决定决赛团体奖名次。3、个人奖用于奖励综合能力突出的参赛队员,评委会将结合参赛队员答辩表现和参赛队推荐决定个人奖得主。4、各企业命题按照各命题评审标准,由企业评委和高校评委共同进行专项评审,各命题评审标准参见各命题描述。5、商业计划书专项赛由知名投资机构代表或投资人担任评委,从作品属性、市场属性、可操作性、介入性等角度进行评审。十、奖励办法1、各分赛区分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状,各分赛区一等奖参赛队获得决赛资格。2、决赛设团体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企业专项奖;商业计划书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状,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3、各企业命题奖励办法参见各命题描述。4、参赛队可同时获得团体奖项和企业专项奖。5、以上奖项具体数量由组委会根据参赛情况确定。十一、其它1、决赛期间,参赛队(1名领队/指导老师和3名队员)餐费由承办单位负责,住宿费、差旅费等其它费用自理。2、不能组队参加本届竞赛的单位可以派员进行观摩,每个单位可派1~2名代表,并于2015年6月1日前将观摩回执发送至分赛区组委会。观摩人员交通费和住宿费用自理,承办单位将提供有关方便。3、竞赛网站自2015年3月16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及作品上传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各分赛区若有特殊情况,将在网站上另行通知)。请于截止时间前登陆竞赛官网完成报名流程,并上传作品下载代码。4、如网上注册报名无法正常进行,可在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写纸质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研究生院或学院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将签字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cieeda@163.com,得到组委会回复后即可完成报名流程。5、进入决赛的参赛队必须至少配备一台笔记型计算机,安装好一种文书处理软件(如MSWord),以及参赛所需的软件系统。6、决赛阶段作品答辩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后另行通知。十二、联系方式官方网站:www.gedc.net.cn媒体支持:ps.webxun.com联系人员:何文丹李洋联系电话:010-68273817官方微博: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官方微信号:cieeda组委会邮箱:cieeda@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十三、附件附件一:《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竞赛报名表》(下载)附件二:《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参赛说明》(下载)附件三:《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技术论文-格式要求》(下载)附件四:《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商业计划书-作品介绍ppt模板》(下载)附件五:《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商业计划书-模板》(下载)
2015-03-20

“创新谷”杯外观设计与广告创意大赛

大赛主题:济南“创新谷”杯外观设计与广告创意大赛主办单位: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承办单位: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济南创新谷管理中心参赛对象:地域不限,各企事业单位的设计人员,高校师生,从事创意的设计机构、设计人员、设计爱好者及设计创意公司、团体等。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一、大赛宗旨搭建企业和创意设计者之间的桥梁,集聚优质设计创意资源,征集高水平外观设计作品和广告创意作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济南创新谷创新发展,促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二、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承办单位: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济南创新谷管理中心协办单位: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济南大学、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以主办、承办单位为基础组建济南市“创新谷”杯外观设计及广告创意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大赛的启动、组织、评审、颁奖、宣传、作品对接及展示等活动。媒体支持:大学生比赛信息网www.52jingsai.com三、大赛主题大赛主题:“创意提升品牌,创意点亮世界”外观设计分类设计主题:白酒类包装、医药保健品类包装、食品类包装、茶叶类包装、保健品类包装、智能机器人等;广告创意分类设计主题:围绕济南创新谷园区定位与发展专题,优选出能突出创新谷品牌效应,体现创新谷各方面优势,通过创新手法,诠释创新谷发展理念的优秀创意。四、参赛时间大赛申报时间2014年11月1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截止。2015年3月组织专家评审,2015年4月举行颁奖仪式。五、参赛对象地域不限,各企事业单位的设计人员,高校师生,从事创意的设计机构、设计人员、设计爱好者及设计创意公司、团体等。(获奖者需在济南境内有合作或协议单位,便于奖金发放。)六、参赛作品要求1.参加不同分赛的参赛作品分别按照外观设计大赛和广告创意大赛的具体要求准备。(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2)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大赛的权责声明各项有关条款。(具体条款参见附件3)七、参赛流程参赛者可事先浏览凤凰山东的大赛专题(http://sd.ifeng.com/zt/chuangyidasai/),获取赛事详情及相关设计资源素材后,登陆济南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jnsti.gov.cn)进行申报,流程如下:大赛官网:http://119.164.252.194:8080/wgsjds/(一)填写报名表:所有参赛者须填写《济南“创新谷”杯外观设计及广告创意大赛申请表》(分赛报名表)(详见附件4)。(二)提交作品:参赛作品与报名表同时提交,发送邮箱(外观设计分赛wgsjds@163.com,广告创意分赛cxgsjds@126.com),也可通过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提交(协办方高校师生由学校统一收集)。个人参赛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团队参赛需提供成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参赛需提供组织代码证复印件。(三)作品格式:依照不同分赛要求准备。(四)作品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18室联系人:周银虎杨仕龙联系电话:6660888766608865线下作品受理地址:外观设计分赛受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7703号华特广场B208(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轩辕赵姝珅联系电话:6860570068605722邮箱:wgsjds@163.com邮编:250061广告创意作品受理地址:济南市杆石桥科技信息研究所四楼宣传中心联系人:王正君、于丽联系电话:82062756联系地址:长清大学城南济南创新谷管理中心(海棠路5555号)联系人:罗毅、李丹联系电话:58680612(五)评选:1.初审: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大赛组委会组织由专家和企业代表组成初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并对入围作品进行专利申请。2.终审:2015年3月15日至4月中旬,对初审入围作品进行网上评审、专家评审、企业代表评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六)公示:评选结果后将通过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及相关驻济新闻媒体、相关网络向社会公布。(七)颁奖:2015年4月下旬,组委会将对获奖产品进行颁奖,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八)作品对接:颁奖结束后一个月内,大赛组委会举办创意作品企业对接洽谈会,参赛企业若选用获奖作品,需向大赛组委会申请并向作者支付受让费,受让费具体由双方协商。双方就受让费难以达成一致时,由大赛组委会根据评价机构提出的价格作参考,促使双方达成受让协议。同时,大赛组委会将举办为期一个月的优秀参赛作品展示会,向济南市相关企业推荐优秀创意作品。八、奖项设置外观设计分赛分类各设一等奖1项,奖金各10万元;二等奖2项,奖金各1万元;三等奖7项,奖金各2千元。广告创意大赛四大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文学类、美术设计类、音乐类一等奖奖金3万元,影视类一等奖奖金5万元。根据大赛组织情况设最佳组织奖,奖金各2万元。以上奖项均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十、参赛作品所有权归属(一)本次大赛主要为合作企业产品及创新谷征集外观设计创意作品和广告创意作品,作品所有权归设计者所有。合作企业和创新谷管理中心对参赛作品有优先有偿使用权,如需要获得作品的所有权,需向作者支付受让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二)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指定已作出承诺的济南圣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免费申请专利。(三)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创新谷”杯外观设计及广告创意大赛组委会所有。附件1:济南“创新谷”杯外观设计大赛方案附件2:济南“创新谷”杯广告创意大赛方案附件3:济南“创新谷”杯外观设计与广告创意大赛相关声明附件4:济南“创新谷”杯外观设计与广告创意大赛报名表
2014-11-27